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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人民政府“三个清单”

发布日期:2015-07-10 浏览: 作者: 来源: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正文

腾冲县人民政府“三个清单”  

 

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负面清单  

备注  

一、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二、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政策性决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的制定或调整、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政府工作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等事项必须报请县委批准。  

三、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职责,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  

四、全面履行经济调节职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宏观调控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六、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七、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加强民生保障。  

八、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腾冲。  

九、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锻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奉行敢于担当的从政准则,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接受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及工作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  

二、执行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工作,纠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规定。  

四、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对所属工作部门职能确定、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人员安排等按程序作出决定。  

六、编制和执行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监察等行政工作。  

七、保护国有财产和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一、严禁与现行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背道而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严禁在重大事项决策环节,出现“拍脑袋”或“一言堂”现象,忽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严禁有任何与中央、省、市、县委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为。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扩散党和国家的秘密;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的重大问题及事项,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外发表。  

五、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在人、财、物的管理使用过程中谋取好处;严禁在协调解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问题过程中获取好处;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决不允许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搞特权;严禁干预司法。  

六、严禁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收受“红包”、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等。  

七、严禁违反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不得违规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严禁接受下级政府和基层单位的礼品和宴请。  

八、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不审议未经县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研究未经协调一致的议题,会议中间不得插入没有准备的议题,不审议不按办文程序办理的议题。  

九、严禁搞迎来送往,外出调研要轻车简从,控制人员、车辆规模。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  

十、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开会,不制作会议背景板,主席台、发言席和会场不摆放鲜花和绿色植物,严禁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