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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 作者:赵兴同 来源:腾冲市民政局 打印正文

在深化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践中,腾冲市民政局按照困难程度分层、救助内容分类、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以困难群众为中心,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作用,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一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云南省民政厅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综合救助帮扶。腾冲市结合现行相关政策及低收入人口特征,综合考虑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和实际生活状况,通过直接认定和依申请认定共落实低收入人口系统化管理39558人,其中农村低保户21854人、城市低保户668人、特困人员1801人、低保户边缘家庭1791人、支出困难型家庭2731人、脱贫不稳定户2004人、边缘易致贫户301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694人。

二是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的发现和救助,由人找政策政策找人转变。全面开展监督预警数据核查,对连续两年申请实施临时救助家庭、年度住院自付费用超过7000元的人员和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调查,对低保户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着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救助保障标准,自7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为728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5600元提高为6188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10元提高到947元。1—10月累计支出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11263.5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健全综合救助帮扶机制。以对象分层、救助分类、覆盖全面、协同高效推进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断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返贫易致贫人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并与教育、医保、住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力度。同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在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居住地申办特困低保、统筹救助资源、提高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