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查处2起使用不合格塑料窗案
2017年9月,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腾冲市在建的2个大型工程中使用的塑料窗进行监督抽检,2个抽检样品外包装均标称执行标准为GB/T28887-2012。2个抽检样品经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测,检验结论均为装配、推拉窗焊角破坏力(窗扇)、材料——增强型钢、窗框、窗扇外形高、宽尺寸不符合GB/T28887-2012《建筑用塑料窗》要求,涉案塑料窗3750平方米,货值金额67.5万元。
2家施工单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该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监督抽验查处不合格产品,切实加强了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了质量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