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腾冲市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补班时间为每日11:30—14:30,17:30—08:00(全年无休)
联系电话:0875—5183994;0875—5183311(24小时城管投诉热线)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黄宗金
市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
(二)根据城市的发展,负责拟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拟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和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落实。
(三)牵头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政策法规研究和宣传教育,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主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即“两法衔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物立面及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市容秩序的规范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的分类及无害化处理、环卫配套设施及运营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以及采取有关行政强制措施。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及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推进智慧城市“一网统管”及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与城市管理行业的深度融合。
(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受理查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的行政复议答辩、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