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曲石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钟德伟
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曲石镇曲石街57号
办公电话:0875-5871023;传真:0875-58710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一、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8、抓好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9、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二)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
1、筹备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
3、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转交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检查督办、答复代表。
5、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6、组织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7、密切联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指导代表小组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9、任免个别政府组成人员,受理镇长、副镇长的辞职。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的辞职,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镇人民代表。
(三)政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公共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曲石镇党政机关内设4个股级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管理、扶贫开发、防震减灾、危房改造、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企业统计、企业技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监管、市场监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及时准确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整理、报送、按政策规定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优待证》、为育龄夫妇提供优生优育、“三查”服务、生殖健康保健、避孕节育措施等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民政、侨务、统战、民族宗教、殡葬改革、军烈属优抚、救灾救济、助残帮困、最低生活保障、敬老养老事业、公租房廉租房管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文化体育和科普宣传、社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监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分析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社区干部业务培训等职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实施;做好城乡参保人员自筹资金的收缴、社会保障卡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市外住院的转院审批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慢病证审核登记办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在市外住院的医药费、乡镇卫生院的医药费用审核及村级门诊医药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医药费用报销的公示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补偿情况,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医保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查排除、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职责。
三、镇属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畜禽疫病的防治、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利资源管理、水利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负责农业机械管理,搞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更新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村级财务委托、农民负担监督等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党员干部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宣传教育工作。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新农村项目示范建设、村镇规划、村容镇貌、道路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林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做好城乡参保人员自筹资金的收缴、社会保障卡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市外住院的转院审批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慢病证审核登记办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在市外住院的医药费、乡镇卫生院的医药费用审核及村级门诊医药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医药费用报销的公示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补偿情况,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医保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财政所
主要职责: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四、主要领导
曲石镇党委书记:李溢流 0875-5871023
曲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德伟 0875-5871023
曲石镇人大主席:尹以涛 0875-5871023
曲石镇党委副书记:黄申东 0875-5871023
曲石镇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武装部部长:王宗元 0875-5871023
曲石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段奕冰 0875-5871023
曲石镇纪委书记:濮永红 0875-5871023
曲石镇副镇长:欧阳建玲 0875-5871023
曲石镇宣传委员:杨庆梅 0875-5871023
曲石镇副镇长:彭鸿 0875-5871023
曲石镇副镇长:朱晓欢 0875-5871023
曲石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段维林0875-58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