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腾冲市明光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腾办发〔2024〕92号),根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明光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细化方案。
一、党政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党务政务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细化职责
1.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综合协调各办公室(中心),联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对内沟通,对外联络,抓好权责清单的管理工作;负责筹备会议、会场布置,做好会务服务;负责电子政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负责检查和督促重点工作、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抓好机关管理、干部考勤等工作,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负责镇级各类印章使用登记管理;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文秘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办理党委、政府日常文件流转,包括收发文登记、督促检查、催办、反馈落实和归档等工作;撰写并报送党委信息、政务信息,负责撰写领导发言稿等综合性材料;协助组织会议、撰写会议纪要。
3.保密工作:负责保密文件的登记、管理及领导批示交办;负责保密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负责保密信息的管理;开展保密工作有关培训。
4.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府出纳、会务、食堂、采购、公车、公务接待、政务值班等管理工作;负责物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管理、发放);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等环境的清洁、绿化、安全维护,协调职工食宿等工作。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党员培训教育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基层社会治理。
细化职责
1.党建综合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基础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教育与管理、驻村工作队及村干部管理、党校日常运行管理、党的社会工作、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
2.干部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负责做好干部考核、录用、工作调动相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事业人员聘用、工资认定、职称评定、人事档案、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3.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对照党章党纪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置。
4.宣传工作:负责内宣外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督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开展。
5.人民武装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登记、征兵入伍等工作。
6.统战、侨务工作:负责统一战线、侨务侨联日常事务及联络工作。
7.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做好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工作。
8.政协工作:负责镇政协联络组日常事务工作,做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收集和上报。
9.人大工作:负责镇级人大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人民代表建议收集和上报。
10.群团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招商引资、商务、安全生产监管、防震减灾、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细化职责
1.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工业经济、科技管理、招商引资、商务、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
2.财政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征收和管理税收,管理和监督财政资金。
3.农村经济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5.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协助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各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防震减灾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红十字、就业服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细化职责
1.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殡葬管理、红十字会、残联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会保险各项业务,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3.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实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及生育政策;做好托育机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
4.文化体育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等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开展政策解答、协调处理诉求等工作。
(五)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强边固防、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做好边民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
细化职责
1.强边固防工作:负责做好边民管理工作,处理强边固防各项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
2.综治维稳工作:综合协调辖区内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稳定;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按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邪教、公共安全和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禁毒及其防范工作;负责电信诈骗案件防范处置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3.平安法治工作:受理、接待和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处理;统筹承担司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
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明光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等服务性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级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细化职责
1.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征缴;负责开展辖区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报、生存资格认证、丧葬补贴申报,开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申报核定;负责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意外伤害核定申报、生育津贴发放等工作;承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检查、卫生健康等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扶持、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农民工工资纠纷调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民政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
2.文化服务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广播电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基层文化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文化宣传、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和开发,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工作。
3.综合服务工作: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二)明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主要职责
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细化职责
1.应急消防工作: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负责火灾扑救工作,制定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方案;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水平;管理和维护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2.综合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执法工作的顺畅进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执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和信息系统,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三)明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为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等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组织运行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细化职责
1.农业工作:负责农作物种植技术的服务和推广工作,包括新品种引进、种植技术指导等;负责监测和预报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和监管巡查,确保农产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组织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为农民提供农业产业信息服务,帮助优化种植结构和提高生产效益;负责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
2.林草工作:负责林草资源的调查、规划、保护和利用工作。开展林草和湿地保护、恢复与治理工作,维护生态平衡;负责监测和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制定防控和应急措施;参与森林资源调查和林权管理工作;提供林业技术服务,指导农民科学经营林地和林木;推广先进的林草技术和生产方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3.水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减轻自然灾害损失;负责水利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参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其他水利新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畜牧兽医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对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动物产品,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反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控制证据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兽医服务,组织做好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安排,按要求做好疫苗、免疫标识、领发登记、保管、检查等畜禽防疫实施工作,在辖区推广普及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负责辖区内畜禽疫病风险防控及前期处理等工作。
5.农村经济服务工作:管理指导与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组织运行,为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等提供服务保障。
(四)明光镇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兴边富民行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道路交通建设、集镇发展、村镇规划、通道建设、对外贸易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等工作。发展边境特色产业,服务边境贸易。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细化职责
1.兴边富民工作: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决策部署,开展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发展对外贸易和边境特色产业,开展边境贸易服务,申报及实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项目。
2.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申报,负责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实施及验收管理。
3.道路交通建设工作:负责通村路、串户路建设和维修养护。
4.集镇发展工作:负责集镇开发建设,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村镇规划工作:负责村庄规划建设、规划许可和风貌管控。
6.通道建设工作:负责通道基础设施建设。
7.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申报入库和报数。
三、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一)财政财务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牵头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征收和管理税收,管理和监督财政资金,做好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等工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为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等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开展常规业务工作。
(二)文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教体文化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承担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宣传、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常规业务工作。
(三)卫生健康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实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及医疗费用报销等卫生健康具体服务性工作。
(四)项目促进、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协助开展项目促进、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兴边富民事务中心负责项目促进、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
明光镇机关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51名,采取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文秘、保密、档案管理、后勤、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应急助理等专兼职岗位。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组织员、纪检专干、宣传干事、社会工作、人事干部、统战、民宗、武装干事、工会、青年、妇女、党校、人大秘书、政协专干等专兼职岗位。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经济、企业管理、环境保护、财政及国有资产监管、会计和审计、统计、安全生产等专兼职岗位。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社会事务、科技、卫生、民政、退役军人服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残联专干等专兼职岗位。
(五)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
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综治、信访、边防等专兼职岗位。
(六)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群文辅导、志愿服务、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电管理、体育指导、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专兼职岗位。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事业编制8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设置内勤、行政执法、应急救援、消防等专兼职岗位。
(八)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2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林业技术推广、护林防火、农机管理、水利管理、畜牧兽医、农业农村经济管理等专兼职岗位。
(九)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项目管理、对外贸易、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固定资产投资等专兼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