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腾冲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4〕2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评估组,拟于
2015年
11月
30日
至
12月
11日
对腾冲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如需反映情况的,请向腾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5-5151251
腾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