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美丽河湖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0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云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保山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保山市总河长令第5号)《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工作的通知》(保河长办〔202311)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河湖库渠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槟榔江猴桥段纳入2023年市级美丽河湖评选范围。现将腾冲市境内1条(个)美丽河湖评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95日至99日)。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联系人及电话:许茂兴 0875-5135462 ,电子邮箱:tcshzb@126.com

 

附:腾冲市2023年度市级美丽河湖名录

 

 

                                腾冲市人民政府

202395

 

 

附件:

腾冲市2023年度市级美丽河湖名录

河湖名称

所在县(市、区)

河湖概况

槟榔江猴桥段

腾冲市

槟榔江属中缅国际河流伊洛瓦底江一级支流,发源于腾冲市猴桥镇西北部中缅国界附近的狼牙山的滇堂河,流至猴桥镇三岔河与发源于五台山的大岔河、发源于羊肠河的轮马河,在三岔河交汇后自北向南流经猴桥镇沿腾冲、盈江两县的交界,至松山口下游进入盈江县境内至新城,称槟榔江。在盈江县新城附近纳入左岸支流南底河后称大盈江。在洪蚌河口进入缅甸,最终在巴莫附近注入伊洛瓦底江。由腾冲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红毅担任市级河长,设乡镇级河长1名,村级河长1名。槟榔江已编制完成《槟榔江一策2021-2023》和一档工作方案,完成管理范围划定。槟榔江两岸皆是茂密的森林,没有任何工业污染,河水清澈透明,江畔自然风光秀美无比。这里聚居的傈僳族不同于怒江一带的傈僳族,他们的服装艳丽,民居、歌舞、食宿等有着鲜明的特色,著名的“上刀上,下火海”的刀杆节就是在这里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