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腾冲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腾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具体,系统推进、稳步实施,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提升,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构建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同时,受到各级表彰奖励,通过复评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被中央组织部确定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城市”;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被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一)加强组织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全面夯实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副主任的中共腾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序组织开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部署研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全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普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实行新任科级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和班子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坚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四是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制度,督促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厅,在税务、公积金等服务窗口实行统一叫号,大力推行相同业务一套流程、一次办理、一窗办理、一人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五级十二同。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与省级同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实现开办全流程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形成服务市场主体“只进一门,只对一窗”的常态工作格局。
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厘清政府权责清单,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腾冲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于2020年11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关联。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及时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及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平台、腾冲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单位)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29个部门形成“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广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梳理现有涉企检查事项,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区分一般领域和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及安全的重要领域,分别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通过联合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采取进行联合检查的方式,将涉及多部门的检查活动合并为一次检查活动,一次检查解决多问题,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成效。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约定,若出现因本级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全面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形成服务市场主体“只进一门、只对一窗”的常态工作格局,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时间性、制度性成本,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实现企业开办环节零收费。
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照全省“五级十二同”要求完成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共承接事项1325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85%,全程网办事项880项,全程网办率66.42%。一门进驻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1325项,最多跑一次率100%。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政务大厅窗口评价系统,构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好差评”数据部门覆盖率100%;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100%。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整合非紧急类政务热线,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
(三)健全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发布等制度,抓好“两审一签发”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现阶段仍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每年开展1次后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是不断提高公共参与度。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文件外,对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至少30天的公示公开及征求意见,进一步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全市5个领域执法机构的组建挂牌,对执法人员、编制实行“双锁定”,基本实现集中办公、集中执法;乡镇均成立了综合执法中心,正在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并进行公告,对全市85个行政执法主体在腾冲市进行公告;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市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覆盖率达98%;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明确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名263名,占执法人员的15.5%,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通过79人。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切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将安全生产、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作为重点开展案件评查,参加省级抽查1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评自查,市级组织抽查58件,合格5件,优秀53件,极大规范了执法行为。
六是行政权力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科学问责、规范问责,健全和完善问责程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真诚关爱;及时应对妥善处置敏感舆情,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公开信息,把握舆论导向;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及时回复,回复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加强行政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清单管理制度。
(五)加强社会治理,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一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通过派驻式、移送式等对接形式,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热点行业、重点领域,调解组织覆盖到基层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实现调解网络全覆盖,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43个,人民调解员4201名。2020年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869件,调解成功1796件,成功率96%。
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责任部门,细化普法内容,压实普法责任,提升普法效果。加强《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力度,继续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中普及法律知识。
三是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在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全面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协同配合信访部门参与信访问题化解。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努力构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的非诉纠纷化解平台,把行政争议、行政纠纷化解在非诉讼渠道。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平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法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政府法治工作的新要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们将按照中央及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努力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完善法治文化体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五是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中共腾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