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5号(总第13号)
(二○一六年十月八日公告)
1、腾冲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腾冲市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3、腾冲市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腾冲市团田乡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腾冲市畜牧兽医局2015年度中央牧草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审计结果
6、腾冲市2015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7、蒲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8、曲石镇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9、团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10、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11、滇滩镇畜牧兽医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12、腾冲市界头镇农经站2013年至2016年3月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13、腾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站财务收支情况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14、明光镇农经管理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腾冲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11日至7月15日,对腾冲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15461万元,占年初预算230044万元的93.7%,同比减收5182万元,减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364万元,占年初预算156103万元的102.1%,比年初预算增收3261万元,增2.10%;占预算调整任务的100.1%,同比增收6348万元,增4.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89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5%,同比减收28772万元,减54.6%。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559万元,同比增收4437万元,增长6.8%。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支出520759万元,占年初预算104.0%,同比增支26013万元,增长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6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9.8%,同比增支35062万元,增长8.4%;基金支出67095万元,同比减支9049万元,减11.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587万元,同比增支10354万元,增长19.50%。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财税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投资增速大幅放缓、旅游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严峻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围绕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攻坚克难挖潜增收,积极作为突破融资,依法理财强化监管,全市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财政部门基本能够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转变职能,完善管理制度,深化国库改革,积极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财政内部管理和提升业务管理水平,为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下坚实基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19243.56万元;
(二)预算结转结余、往来款结余过大;
(三)5个项目进度缓慢,715万元专项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
(四)芒棒镇大水塘社区石头山小组违规扣收农户低保、危房改造资金4.66万元;
(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有效使用;
(六)未及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19243.56万元的问题,截至2016年6月底财政部门上述资金已全部缴库;对预算结转结余、往来款结余过大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应及时对专项检查清理核实出来的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要求进行盘活处理,对往来款结余资金较大的问题,应督促各单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加强往来款的函证工作,定期组织专人清查,可清理盘活的往来款存量资金,应及时收回国库统筹安排;对5个项目进度缓慢,715万元专项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芒棒镇大水塘社区石头山小组违规扣收农户低保、危房改造资金4.66万元的问题,已移交芒棒镇纪委进一步查处;对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有效使用的问题,建议腾冲市财政局督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推进,努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对未及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问题,建议腾冲市财政局应尽快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三)继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债务风险。(五)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预算结转结余、往来款结余过大的问题,财政局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进行了收回,止目前收回存量资金3,056万元,并已形成支出2,195万元;对单位往来款资金较大问题,督促各单位、乡镇及时清理往来款,加强函证工作,定期组织专人清查,形成长效机制。对5个项目进度缓慢,715万元专项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的问题,财政局一是专门督促滇摊、曲石、荷花、猴桥四乡镇加强同相关部门对接,加快取得专项规划及省级评审相关资料进度,尽快动工建设。目前,滇摊、猴桥正在办理采购、招标手续,荷花已进行招标,猴桥已购买相关设备。二是督促住建部门和城投公司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按进度及时申拨款项,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芒棒镇大水塘社区石头山小组违规扣收农户低保、危房改造资金4.66万元的问题,芒棒镇纪委已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社区支书进行通报批评,违规资金正在催缴清退。对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未有效使用的问题,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止8月底,上述资金已全部有效使用完毕。对未及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问题,财政局正抓紧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掌握预警机制相关指标体系,加快建立我市的风险预警机制。
腾冲市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6年4月11日至5月20日对腾冲市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联网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共组织入库地方税费163849万元,同比增收7539万元,增5%,其中:税收及教育费附加收入130182万元,同比增收3950万元,增3%;规费收入完成32440万元,同比增收3805万元,增13%;地方教育费附加完成1227万元,同比减收216万元,减15%。2015年税收收入占市地税局计划下达(调整)124400万元的105%;按市委市政府考核口径完成税收收入128332万元,同比增收4269万元,增3%,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4021万元,同比增收9790万元,增10%,占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4%。
审计结果表明,腾冲市地方税务局在2015年税收征管过程中,在房地产市场下滑、固定资产投资趋缓及各项政策性减免税全面落实的多重影响下,顶住压力、迎难而上,有效应对市场整体消费需求不足、结构性减税和我县税源结构单一等不利因素,科学管理、真抓实干,通过抓实存量房交易、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等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税收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的部分批次土地耕地占用税缴纳不及时、部分房地产企业欠缴税金、地税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批次耕地转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不及时66.70万元;
(二)部分房地产欠缴税款998.49万元;
(三)地税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批次耕地转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不及时66.70万元的问题,建议市地税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时征收税款;对部分房地产欠缴税款998.49万元的问题,鉴于上述欠缴税金已录入地税系统管理,本次审计不作处理,建议地税部门,加大征收力度,及时催收企业欠缴税款,并将催收结果告知我局;对地税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建议地税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审核管理,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促进和提高企业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收缴部门代征税款,严格税率适用。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加强与国土、收储中心及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发挥同国土部门的信息定期采集报送机制,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完整,准确掌握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收缴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税费; (二)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及其他企业欠缴税费的催缴力度,确保税款及时入库,维护税收的严肃性;(三)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严格税款管理,确保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宣传与贯彻执行力度,持续推动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地税局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部分批次土地耕地占用税缴纳不及时问题,地税部门已催收4批次共37.40万元。对3家房地产企业欠税998.49万元问题,目前已催缴66.24万元,其余欠税仍在全力催缴中。对地税联网基础数据不准确问题,正在逐步完善。
腾冲市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以及《2016年全省民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云审办发〔2016〕2号)的要求,在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下,2016年1月至4月,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腾冲市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腾冲市民政局为腾冲市一级财政预算单位,2015年腾冲市财政局下达腾冲市民政局的预算总额为5371.63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399.1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972.5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5年部门总收入5371.63万元,总支出5493.96万元。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17.88万元,当年结余分配-122.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5.56万元。2015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1094.84万元。
腾冲市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方面,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执行0%,截至12月底已执行84%。原因为日常专项业务经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年底结算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列支。
审计结果表明,“十二五”期间,腾冲市不断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服务体系运行管理,逐步发展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少记固定资产、会计基础管理不规范、改变项目资金投向、部分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及组织验收及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审批手续不齐等需进一步规范和整改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办理政府采购漏记固定资产31906元;
(二)“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改变项目资金投向72万元。
2. 腾冲市民政局未及时为已投入使用的各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有日间照料中心)办理养老许可证。
3、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审批手续不齐,导致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及决算;部分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及组织验收;个别项目审报与实际实施内容不相符。
(三)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应缴财政的结转2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8.75万,其中中和敬老院结余6.18万元,曲石敬老院结余2.5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办理政府采购漏记固定资产31906元问题,责成市民政局对漏计的固定资产予以补记;对改变项目资金投向72万元的问题,责成腾冲市民政局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及时为已投入使用的各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养老许可证的问题,责成腾冲市民政局严格按《云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为已投入使用的各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有日间照料中心)补办养老许可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责成腾冲市民政局督促上述单位按规定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资料汇编及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送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对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民政局督促中和镇及曲石镇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8.75万元上缴市级财政。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以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精神及主要目标为导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探索出符合我市养老机构有效运行的发展模式,使各养老机构最大限度发挥其效能,有效提高利用率,降低闲置率。(二)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实施采购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及时入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三)进一步加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民政局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漏记的固定资产31906元民政局已在2016年5月31日43号凭证中补记完毕。对于存量资金问题的处理,曲石敬老院结余资金25764.98元,已2016年6月28日上交县财政局;中和敬老院结余资金61744.34元,已2016年6月29日全部支付敬老院附属工程款。
腾冲市团田乡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自2016年2月17日至3月25日,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腾冲市团田乡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初,腾冲市财政局下达团田乡部门预算总额为852万元,年末调整预算1178万元(其中县级以下专款1075万元,市级以上补助专款103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138%。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4个。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2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2万元、上级拨款1178万元。
2015年部门总支出2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万元、项目支出1148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2135万元增加279万元,增幅13%。201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09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70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2015年团田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基本能执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相对健全。但也存在少计固定资产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少计固定资产23751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的固定资产237518元责成团田乡作补记固定资产处理。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及时入账,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建账设卡,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团田乡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少计的固定资产已作补记处理。
腾冲市畜牧兽医局2015年度中央牧草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7日对腾冲市畜牧兽医局2015年度中央牧草良种补贴项目资金进行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腾冲市2015年牧草良种补贴项目是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4〕334号)、《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农牧〔2015〕19号)文件实施。建设地点为芒棒镇、五合乡、蒲川乡、团田乡、新华乡,建设更新人工草场41 960亩,其中多年生人工草地更新16 960亩,一年生种植25 000亩。腾冲市财政局2015年7月拨入2015年草原生态牧草良种补贴中央奖励补助资金1 070 695.00元,2015年9月拨入该项目2013年、2015年招标结余中央补助资金126 712.00元(其中2013年结余99 407.00元)。此次审计仅对该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资金能够按要求设置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
二、审计建议
对腾冲市畜牧兽医局提出如下审计建议:由于牧草良种补贴是一次规划,分期五年逐步实施的中央惠牧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中后期的管理,防止草山草场用途改变,制约项目实施。
腾冲市2015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
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6年3月7日至3月15日对腾冲市2015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腾冲县201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实施办法》(腾新农办发〔2015〕29号)批复实施13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5个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10万元,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产业发展、村庄整治、活动场所建设等三个方面。共涉及13个乡镇18个村(社区)18个村民小组,项目受益农户2362 户、9558人。
截止2015年12月底,13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5个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已按计划下达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实施完成,共完成投资2584.95万元,占投资计划的100.30%,其中:省级补助资金810万元、乡镇补助资金348.02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28.10万元、村组自筹及群众投劳折资698.83万元。
1. 产业完成情况:完成投资159.97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2.90万元,乡镇补助6万元,村、组、集体、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51.07万元。种植泡核桃391亩,油茶600亩,乌龙茶250亩,烤烟290亩,大棚蔬菜10亩,油菜和向日葵等观光作物820亩,草果50亩,改造茶园110亩;养殖能繁母猪154头;年输出劳动力140人次。
2. 村庄整治完成情况:完成投资1648.78万元,其中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专项资金610.20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1.70万元,乡镇补助43.80万元、村、组、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503.08万元。硬化村庄道路22条,总长12067.60米,建跨径15米的石拱桥1座;建卫生公厕3间、垃圾池3个,修建排灌沟渠370立方米,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1个。
3. 活动场所完成情况:完成投资776.20万元,其中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专项资金199.8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33.50万元,乡镇补助298.22万,村、组、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4.68万元。新建公共活动场所5个、文化活动室4个、停车场1个,绿化场地420平方米。结合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议事制度》等制度,制作宣传栏16块、村务公开栏13块,设立标志碑18块。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格坚持项目理事会制度,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资金分配、拨付符合项目管理规定,项目建成后,项目所涉村民小组及时制定《村规民约》,加强了后期管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观,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通过审计及延伸抽查,未发现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蒲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6年4月2日至4月6日对蒲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蒲川乡农科站为蒲川乡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00年起,实行乡镇“零户统管”,所有财政财务收支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所或会计工作站进行分账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设有兼职报账员1名。
审计结果表明,蒲川乡财政所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基本能够反映全部收支情况。乡农科站能够围绕乡镇主要产业发展目标,积极服务于“三农”工作,为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25.5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蒲川乡财政所会同农科站补记固定资产25.51万元。。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加强对现金的监管,兑现到农户的各种涉农惠农款,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采用“一折通”或存折方式发放,杜绝个人账户过渡公款,减少现金结算。(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及时入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建账设卡,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蒲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少计的固定资产已作补记处理。
曲石镇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2日至4 月6 日,对腾冲市曲石镇畜牧兽医站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石镇畜牧兽医站的财务收支纳入镇财政所事业账统一核算,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收支单据由单位签经手人、证明人(站长签)后由镇长签批报销。专项资金设专账管理(辅助账),补助养殖户的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
审计结果表明,曲石镇畜牧兽医站认真履职,在疫情监测、疫病防控、牛冻精改良、市场检疫等方面做了较多工作;对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审批手续规范,专项资金单独设账管理,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2013年至2016年1至3月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也存在未及时上缴预算收入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上缴预算收入3036.3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曲石镇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站对未及时上缴预算收入3036.34元作自行上缴国库处理。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缴预算收入;严格按项目实施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税务代开发票列支资金应附有支出明细附件;在财务核算上要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审计报告送达之后,曲石镇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站已及时将预算收入3036.34元上缴国库。
团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6年4月2日至4月6日对团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团田乡农科站隶属于腾冲市团田乡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从2000年起,实行乡镇“零户统管”,所有财政财务收支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所或会计工作站进行分账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人员工资全部收支纳入乡财政集中支付,并设有兼职报账员1名。
审计结果表明,团田乡财政所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反映全部收支情况。乡农科站能够围绕乡主要产业发展目标,积极服务于“三农”工作,坚持以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为工作重点,为全面提升全乡农业生产效率,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生产任务和项目,强化业务能力和技术管理,认真落实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全乡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19.31万元;
(二)多支往来款6953.35元;
(三)发票复印件报账单30000元无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和盖公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建议财政所会同农科站补记固定资产;多支往来款6953.35元原因是兽医站以前年度办公费支出报账时,错列农科站支出,建议财政所在农科站和兽医站账户同时作调账处理;发票复印件报账单30000元无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和盖公章建议财政所安排相关人员完善手续。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严格执行上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督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团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已补记;对多支往来款的问题,由于是兽医站支出错列农科站支出,已作调账处理;发票复印件报账单无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和盖公章的问题,已经补齐了相关手续。
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财务收支
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2日至4月6日,对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猴桥农业技术推广站经费由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管理,2013年至2015年站所设报账员1名,2016年1月开始不再设报账员。开支单据实行逐级审批制,目前实行六人签字报账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报站所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镇政府分管农业、财务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报镇长签字报销。
审计结果表明,猴桥镇人民政府对猴桥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财务较为重视,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一些使用非编公务用车,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需要进一步改正和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非编公务用车;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使用非编公务用车问题,责成猴桥镇人民政府加强公车管理,结合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公务用车清理和上报处理工作;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责成猴桥镇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纠正上述行为,并在今后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严格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公车。(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滇滩镇畜牧兽医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4日,对滇滩镇畜牧兽医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审计了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滇滩镇兽医站上级补助资金及镇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滇滩镇畜牧兽医站始建于1958年,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有滇滩街和腊幸街2个办公区。2016年核定人员编制6人,现在职在编5人、有退休干部2人,单位实行报账制配备报账员1名,根据业务量大小,约每一季度报账一次。站所资产统一纳入政府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滇滩镇人民政府对滇滩镇畜牧兽医站财务收支及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坚持了“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会计核算基本规范。
二、审计建议
对滇滩镇畜牧兽医站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继续加强对农村动物疫病防治的资金及技术支持,加强对各种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学习,使农村动物疫病防治职业化和规范化。(二)继续实施好奶水牛、黄山羊、生猪等养殖项目,想方设法为农民增收致富,使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腾冲市界头镇农经站2013年至2016年3月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2日至4月4日,对腾冲市界头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农经站)2013年至2016年3月财务收支、管理情况,以及农经站履行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界头镇农经站属界头镇人民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全镇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等。
审计结果表明,界头镇农经站较好的履行了工作职责,财务收支基本真实、报账及时,认真执行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农村“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以及执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部门职能作用。
二、审计建议
对腾冲市界头镇农经站提出如下审计建议:充实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市农业局、市农经站要充分发挥部门指导作用,切实加强垂直管理。
腾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站财务收支情况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2日至4月5日,对腾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站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腾越镇水务站(以下简称“水务站”)2012年机构改革后并入腾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所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资格证自此取消,已不属于独立法人单位,但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实行独立办公,编制和职能职责不变。水务站经费由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管理,开支单据实行逐级审批制,目前实行五人签字报账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报站所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镇政府分管水务、财务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报镇长签字报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每月报账一次。
审计结果表明,水务站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真实、合法,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还存在少记固定资产、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记固定资产3100元;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少记固定资产3100元的问题,责令腾越镇人民政府对少计的固定资产作补记固定资产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责成腾越镇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纠正上述行为,并在今后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及时入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建账设卡,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加强资产管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促进单位财务规范化运行。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越镇水务站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少计的固定资产已作补记处理。
明光镇农经管理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在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的安排下,腾冲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4日,对明光镇农经管理站(以下简称明光农经站)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明光农经站属明光镇人民政府主管的农村经营管理职能部门,所有财政、财务收支纳入明光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站内设报账员1名,负责与财政所对接日常业务,公用经费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年终无结余,资产全部纳入镇政府统一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明光镇农经站在具体组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得到了村、组及部分群众代表的肯定及好评。单位财务收支能遵守各项财经法纪,审计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审计建议
对明光镇农经管理站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积极向镇党委、政府争取配备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及资金支持,加强对各种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职业化和规范化。(二)继续积极宣传及组织广大农民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想方设法为农民减轻负担,使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腾冲市审计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