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31129-0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17:16:08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2023年11月28日印发。现将《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腾冲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腾冲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期限,从2023年10月开始至2024年12月结束。
(二)关于组织机构。明确了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成立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三)关于工作任务。明确了通过试点探索构建完整的入市制度体系;探索管控有力、支撑有效的规划管理方式;探索政府引导和诚信约束机制;探索入市土地使用权权能实现形式;探索合理平衡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益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四)关于工作步骤。明确了按照“试点先行、全域推进”的思路,在有入市需求的乡镇(街道)开展商业、工业等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五)关于保障措施。明确了建立协调机制、职责分工、规范试点实施、强化指导督促,让方案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三、办法亮点
一是明确了入市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开展入市工作摸底调查,对有意向且农村集体自愿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合理利用土地的,根据项目拟建设用途开展土地权属调查、规划衔接等前期摸排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1月),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提炼、边完善”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具体包括:调查摸底、编制规划、确权登记、编制基准地价、制定政策、入市交易。试点期间入市交易地块尽可能覆盖不同用途,形成实例样板。试点总结阶段(2024年10月—11月),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存在困难问题、意见建议,形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时间规划让入市工作有据有序。
二是“工作方案”为入市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明确了部门职责,为稳妥有序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