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77-X/20231102-00007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02 15:07:3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落实好腾冲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措施,现将落实扩岗奖补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内非公企业开发岗位增加就业,在20238稳定用工的基础上,优先聘用本地务工人员。新增腾冲籍就业人员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稳定用工3个月以上,每增加1名近三年高校毕业生,奖励企业3000元;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每增加1人,奖励企业2000元;每增加1名腾冲籍的其他人员,奖励企业1000元。

二、相关解读

1. 20238稳定用工的基础上——20238月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基础上。

2. 稳定用工3个月以上——202391日起,签订3个月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任一社保需参保缴费满1个月。)

3. 近三年高校毕业生——202111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包含学历认证的毕业归国留学生。

4. 就业困难人员——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任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人社部门认定)。

5. 政策截止日期为20231231日。

三、经办要求及材料

1.《腾冲市扩岗奖补申请审批表》2份(表格附后),同时提交电子版。

2. 户口簿复印件1份(复印“户别”页和个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在同一面A4纸上)。

3. 《新参保花名册》1(以劳动合同备案系统导出的为准)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复印合同期限的起止时间页和双方签字页)或用工协议复印件1份。(主要推荐提交《新参保花名册》;提交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需合同备案部门盖章。)

4. 近三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证复印件1份;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交认定后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5. 20238月《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核定表》1份(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稳定用工3个月(含)以后月份的《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核定表》1份(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例如:11月、12月的《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核定表》。

备注:(用人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单位缴费核定单打印”“做账期号”选所需要打印的月份查询即可以打印《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核定表》)

四、办理地址

冲市人社局四楼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875-518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