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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2-060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08 14: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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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便于更好理解《腾冲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切实抓好落实,现对《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0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提出明确要求。20213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布,要求市、县两级编制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预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20223月《保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布,要求市(县)两级进一步修订完善、编制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应急局牵头起草了《应急预案》,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全过程处置流程措施。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主要任务、处置力量、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了分级响应启动条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送、响应措施、火场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物资储备保障等内容。文本主要由9个部分和1个附件组成。

(一)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其中,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将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个等级。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5方面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指挥职能。明确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四)处置力量。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对预警等级和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特别明确全市森林视频监控点、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或者拨打12119”报警。

(六)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市级层面应对处置工作进行了细化。

(七)综合保障。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

(八)后期处置。对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作了规定。

(九)附则。明确了预案演练、管理、更新工作要求

另外,《应急预案》包括1个附件,为市级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三、几点说明

(一)关于成员单位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由22个调整增加为26个。新增加市政务局、商务局、综合执法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并明确了具体职责。

(二)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扑火力量的协调衔接。根据要求,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飞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火灾情况报市委市政府按规定协调衔接。

(三)关于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响应等级,综合考虑人员伤亡、火灾持续时间、过火面积等因素,对启动条件作了明确。达到启动条件的,分别由市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市森防指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和市应急委主任决定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具体工作中,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等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经分析评估后,可对上述启动条件酌情调整。

(四)废止。201516日印发的《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15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