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376-3-/2022-0416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16 16:33:1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便于更好理解《腾冲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抓好落实,现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抢抓新一轮经济发展机遇,助力优化电子商务环境,形成新经济、新业态布局,推动腾冲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由市商务局牵头起草《办法》,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主要包括总则、电子商务扶持奖励对象、期限、范围及标准、资金监督与管理等三个部分的内容。

(一)扶持奖励的对象,是在腾冲市注册登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和个体;奖励期限为3年,总奖励金额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二)扶持奖励范围包括:引进和培育电商市场主体、完善电商支撑体系、积极利用电商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创新模式探索、培养电商人才、加大电商示范带动和完善电商统计监测监管制度等方面。

(三)第六条明确扶持奖励的标准。主要包括:支持知名电商平台服务商在腾冲市落地、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培育电商园区(直播基地)、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本地电商企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推广活动开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创新模式探索、支持涉农企业电商应用、支持电商扶贫产品销售、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支持开展电商创业活动、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培育孵化网红达人、完善电商统计监测、教育支持、支持电子商务重大产业项目发展等18个内容,涵盖了电子商务发展的各个关键环节。

(四)第八条对申报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了明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申报上年的奖励资金。凡符合奖励条件的经营主体填写《腾冲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报送市商务局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项目所需材料;经市商务局初审通过后,由市商务局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最终评审。根据择优扶持原则,确定扶持主体名单和金额,并将相关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一申报主体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