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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1-1014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0-14 1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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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校园安全机制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98号)精神 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不断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及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近日,腾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校园安全机制预防学生意外害事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222日,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腾政办发〔20198号),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制度、措施等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此实施意见要求和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我市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联防联控新格局,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深入调研、总结分析实施意见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实施意见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从四个方面对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联防联控新格局进行了全面要求规定。明确了构建四位一体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校园安全工作目标,从预防、管控、部门职责等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系列工作安排部署及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教育教学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机制和制度保障。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部门联动、联防联控方针,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安全隐患治理机制,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教体局司法、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科协、市妇联要充分发挥各自宣传教育优势,全面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市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向学生及家长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用身边的案例警示学生、家长及驾驶员。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审核学生活动用车资质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强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市水务局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各村社区委员会等单位要广泛宣传汛期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常识,提升自救互救常识和技能及时发布防溺水安全预警提示,强化家校沟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水库、河道等进行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建立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和措施,保证工作实效。要根据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实际依法履职、积极工作,密切配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意识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凡因日常管理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三、《实施方案》政策亮点

(一)全面分析总结《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过程中的困难难点,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提升对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预防能力。

(二)明确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管控机制。明确教体局、市科协等部门充分发挥课堂教的主渠道作用,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卫生健康副校长作用,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要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1号)要求,扎实推进校园三防建设。强化警校联动,构建学生欺凌防控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对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都落实到位。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做到校园周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配备“一校一警”。依法査处校园周边出租屋非法经营和容留黄、赌、毒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明确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向学生及家长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推广“荷花模式”,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明确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广泛宣传汛期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常识,及时发布防溺水安全预警提示, 强化家校沟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对全范围内水库、河道等进行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要建立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辖区内水域进行全方位排查、全时段巡查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树立法治思维,突出以法治方式保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和措施,保证工作实效。要根据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实际依法履职、积极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强大合力。营造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浓厚氛围。强化督导问责。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凡因日常管理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