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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1-1014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0-14 1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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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健全校园安全机制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健全校园安全机制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1013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健全校园安全机制预防学生  

意外伤害事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不断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及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联防联控新格局,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结合腾冲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教育教学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机制和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部门联动、联防联控方针,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安全隐患治理机制,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充分发挥课堂教的主渠道作用,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不断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学后第一周和学期最后一周设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大力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防不法侵害、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每天放学前3分钟进行安全提示,及时提醒学生注意近期安全事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充分发挥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卫生健康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卫生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防不法侵害、防食物中毒等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市司法、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  

3及时有效开展中小学心理疏导工作,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启动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强化家校沟通协作,实现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同步。(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妇联、市教育体育局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4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腾冲市2021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腾平安办〔20212)要求,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推进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推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开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的督查,及时总结推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理工作的经验。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5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1号)要求,扎实推进校园三防建设。强化警校联动,建立完善校园安全保卫小组,认真落实《腾冲市校园家警校保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构建学生欺凌防控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  

6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将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为安全工作检查周,每月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学校自查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抽查、政府综合督查为推动,建立问题和隐患数据库,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都落实到位。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督办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教育体育局  

7强化治安安全治理,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认真落实《腾冲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做到校园周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配备一校一警,安排经验丰富的民警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交通标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出租屋非法经营和容留黄、赌、毒的行为,清理非法出租屋。全面排查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性格孤僻、心理失衡、人际关系紧张、邻里纠纷突出、债务缠身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疏导化解,认真做好稳控工作。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会同基层组织逐一见面谈话教育,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危害学生安全。建设学校门口人脸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大数据后台,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预警。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与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联网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8督促好城区校园及周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依法查处和取缔城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户外无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及各类违法广告,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体育局  

9加强对为学校提供集中配餐、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摊点、小作坊及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五毛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加强对校园周边报刊销售点、复印店、书店、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依法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11清理整顿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2对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声污染企业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存在的高污染生产经营企业或场所采取搬迁、停产等措施,未搬迁、停产前加强监督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污染事故发生而危及校园安全。(责任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13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打通校园消防通道,加大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强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交通安全事故  

14要向学生及家长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学生不得乘坐农用车、超载车和没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例警示学生、家长及驾驶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  

15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加大对校门口交通拥挤混乱以及三无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进行整治。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依法处置超员、超速、非法运营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强化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17广泛宣传汛期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常识,及时发布防溺水安全预警提示,开展防溺水七个一活动和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主题活动,提升自救互救常识和技能。强化家校沟通,及时转发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8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事故多发水域,尤其是对情况不明的江河、湖堰、沟渠、水塘等安全监管薄弱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强化重点水域的巡查,结合河长制、山塘、水库巡查制度,增加巡查次数,在山塘、水库和堤防等区域巡查时做好防溺水劝导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9组织对建筑工程形成的水池,水坑及采砂、取土、取石场所进行排查,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对城区公园、内河、涉水旅游景区进行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  

21督促煤矿、尾矿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22建立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辖区内水域进行全方位排查、全时段巡查加强对中小学生集中地区管控,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监管,在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督导村(社区委员会履行防控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3加强对村(社区)辖区水域巡查,排查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等危险水域;对村(社区)的水坑、水塘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对不属于村(社区)的水域,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应部门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河道行洪、输水期间,漫水路、漫水桥要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通知沿河群众远离河道,坚决杜绝学生围观看水、嬉水、垂钓等活动,避免发生溺亡事故。动员村民及时有效劝阻小孩私自下水玩水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告知家长及学校、村(社区)委员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体系,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实际依法履职、积极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意识,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督导问责。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因日常管理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