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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30918-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9-18 17:44:05
文号 腾政办发〔2023〕4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及驻腾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2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教育体育局主管并实施;将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承接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市应急局实施。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四、根据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意见,将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由市住建局调整为市综合执法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照单审批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做好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市级有关部门在上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后1个月内承接许可事项子项、业务办理项,并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此前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此件公开发布)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