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