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拘留
10月14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蒋某某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处于司法拘留十五日。
2014年9月26日,被执行人蒋某某与其子孙某某向申请人虞某某“借”翡翠手镯四只,约定价款人民币280000元。后归还一只,其余三只未归还。为此,虞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蒋某某和孙某某归还剩余三只手镯。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蒋某某与孙某某于2015年7月4日前归还虞某某翡翠手镯三只,如逾期不归还则给付手镯折价款人民币220000元。
调解书生效后,蒋某某与孙某某没有按调解书确定内容履行,虞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蒋某某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视若无睹,对执行法官的劝说无动于衷,以“手镯被骗”为由采取软磨硬泡的方式对抗执行,数次保证但拒不归还手镯又不给付手镯折价款。为彰显法律威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腾冲市法院决定对蒋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 上一篇:老龄办“敬老节”组织慰问老人
- 下一篇: 我市执行节假日期间门票降价景区景点收入依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