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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执行节假日期间门票降价景区景点收入依然降低

发布日期:2015-10-20 浏览: 作者:蔡厚玲 来源:市发改局 打印正文

      

“十一”国庆节假日期间,我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8个景区景点,继续执行门票价格降低制度,即是门票价格在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现行门票价格基础上,均降低20%后执行。       

该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各景区景点采取措施,执行门票降低制度,节日期间不以任何名义、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票价,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标准和降价幅度,做好节日期间的价格公示工作。各景区在景点显著位置公布降低后价格标准、时间、价格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对特殊人群的价格优惠政策,做到价格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降价政策落实到位。         

20151-7日,各景区景点接待游客人数共计10.99万人,门票收入444.118万元,门票优惠金额合计130.47万元,其中与上年同一假日相比,热海景区门票收入减少10.60%,云峰山景区门票收入增加6%,李根源故居门票收入减少100%,火山景区门票收入减少37%,和顺景区门票收入减少6%,叠水河景点门票收入减少20%,樱花谷景区门票收入减少41%,北海景区门票收入与去年同节日相比减少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