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下沉•助力文旅|腾冲市人民法院巧解涉旅财产损害纠纷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司法服务关口前移,腾冲市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法院干警派驻综治中心常态化调解机制,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近日,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干警通过耐心释法、融情于理、多次疏导,圆满化解一起涉旅财物损害纠纷,既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留住了游客旅行的美好体验。
7月10日,一名外地游客带着孩子来到腾冲市和顺景区旅游观光。在景区内,在参观某翡翠商铺过程中,随行小孩不慎触碰、摔落展示柜内的翡翠耳环,致其碎裂损毁。事故发生后,商家与游客就财物损毁赔偿标准、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严重分歧。
商家认为翡翠饰品价值较高,损毁后无法二次售卖,要求游客全额赔偿;游客则认为损毁系意外事件,并非主观过错,对赔偿数额不予认可。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经现场报警处置后仍未能达成和解。为妥善处理矛盾,避免纠纷升级,当事人向市综治中心提出调解申请。案件流转至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干警后,派驻干警立足诉前调解职能,坚持“能调则调、快速化解、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介入该案。考虑到游客系外地来腾人员,旅游行程紧凑、异地维权不便,为不耽误游客行程,降低维权成本,干警多次打电话与双向沟通进行远程调解。
调解过程中,派驻干警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精准厘清法律关系,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民事法律规定。针对游客一方,干警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关于监护人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条款。明确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监护人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帮助当事人认清法律责任、消除认知偏差。针对商家一方,干警结合旅游纠纷特殊性开展情理疏导。讲明游客并非故意损毁财物,属于旅行途中突发意外,引导店主换位思考、合理主张权力,避免过度追责、激化矛盾。
面对双方诉求差距较大、情绪对立的情况,法院派驻干警不厌其烦、反复沟通。在法理上讲依据,在情理上讲包容,在得失上讲共赢。通过一次次疏导减少双方分歧、化解对立情绪,积极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解决方案。经过干警多轮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与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充分理解法律规定,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场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本来担心出来旅游遇到纠纷糟心又麻烦,没想到法院工作人员这么耐心、专业,远程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腾冲不仅风景美,司法服务更暖心!”纠纷化解后,游客对法院高效、温情、专业的调解服务给予高度评价。
图片提供:谷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