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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与梁河县|联合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发布日期:2025-10-09 浏览: 作者:徐自兴 来源:腾冲市民政局 打印正文

   一、电子界桩设置

2025926日,按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在保山市、德宏州民政局统筹指导下,腾冲市与梁河县在腾冲市与梁河县行政区域界线上更换设置新型界桩1颗,此界桩位于腾梁公路与喇叭河交会处桥头,界桩配置了太阳能供电高清摄像头系统、三维码标识和文化展示墙。

太阳能供电高清摄像头系统可实现24小时持续供电,具备实时监控、红外夜视功能,能自动抓拍边界区域动态,异常情况可同步上传至民政部门管理平台;三维码则集成了界桩信息、边界线地理信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实施办法、边界两地民族、文化等信息,通过扫码可快速获取详细信息,实现“一码管界”。

界桩文化墙的设计融入了腾冲、梁河两地特色文化元素,既强化了边界标识功能,又成为传播地方文化的“微窗口”。此次新型界桩更换设置是为了推进现代化边界界桩管理的具体实践,通过“技术赋能+文化赋能”,提升边界管理的精准度和时效性,推动边界地区的文化融合与社会和谐。

二、腾冲市与梁河县行政区域界线相关信息

(一)界线概况

腾冲县与梁河县行政区域界线于199958日联合勘定完成,2000124日签订《腾冲县人民政府与梁河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2001817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云政复〔2001159),腾冲县与梁河县行政区域界线成为法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201584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撤销腾冲县,设立县级腾冲市(民函〔2015248)。因行政区划调整,原腾冲县人民政府与梁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顺延变更为腾冲市人民政府与梁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简称腾冲梁河线)。

腾冲梁河线呈西北东南走向,从腾冲、梁河、盈江界线交会点(癞痢山磨盘石)起,经薄刀岭、喇叭河、热水塘、象脑山、大尖山、石竹脑、龙塘山、梅子坪、城墙坡至腾冲、龙陵、梁河界线交会点(龙川江江心)止,界线全长103.1千米。

(二)界线界桩

腾冲梁河线共埋设界桩4棵。癞痢山西北山谷磨盘石埋设三面界桩1棵,材质青石,界桩编号:302331223123 I,为腾冲市、梁河县、盈江县行政区域界线交会点;腾冲至梁河公路与喇叭河交会处桥头埋设双面界桩1棵,材质青石,界桩编号:30233122 01;陪嫁山东侧苍蒲河岔路口埋设双面界桩1棵,材质青石,界桩编号:30233122 02;龙川江北岸滥沟岭岗脚埋设三面界桩1棵,材质青石,界桩编号:302330243122 I,为腾冲市、龙陵县、梁河县行政区域界线交会点。

(三)界线两侧人文地理情况

腾冲梁河线自西北向东南延伸,界线分布带处日照充足,降水充沛,土壤多为黄棕壤、黄壤,植被覆盖率40%80%,植被多为草地、针叶、阔叶林混杂分布,生物资源丰富,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地理空间上形成了山川、河谷、林地、耕地、村庄、公路等人文与自然地理交叉分布。腾冲梁河线东北侧为腾冲市,有中和镇、荷花镇、清水镇、腾越街道、蒲川乡、新华乡6个乡镇(街道);界线西南侧为梁河县,有河西乡、曩宋阿昌族乡、平山乡、小厂乡4个乡。界线两边居住着汉、傣、佤、阿昌、回等多种民族。自200012月完成联合勘定以来,在保山市与德宏州指导下,腾冲梁河持续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了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4轮次,并对界桩进行多次维修维护,不断巩固勘界成果,创建平安边界,建设睦邻友好公约,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