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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严把财务制度关提高抗旱资金使用效率

发布日期:2010-04-0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管好、用好抗旱救灾资金,腾冲县水务局严格执行防汛抗旱资金管理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范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程序,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抗旱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到位,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的监管,提高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及时拨付抗旱救灾资金。对上级下达和县级安排的专项抗旱救灾资金,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拨付到各受灾乡镇。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和《腾冲县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截至3月底,我县水利抗旱资金共到位150万元,其中:中央特大抗旱补助50万元,省级抗旱补助75万元(含2009年蓄水抗旱资金10万元),市级抗旱应急资金15万元,县级水利专项资金10万元。目前,各级到位的水利抗旱资金已全部拨到旱情较严重的乡镇,专项用于解决因旱情严重造成的人畜饮水困难,部分引水沟渠维修等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后由乡镇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及财务报销单据到水务局进行报账,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二是加强对抗旱资金的跟踪监督工作。抗旱救灾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后,要求各用款单位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用途支用抗旱救灾资金。并建立了由水务系统财务内审小组和乡镇水利工作站联动,相互配合,共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对各乡镇抗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保证资金在抗旱救灾中切实发挥作用,用于受灾群众、用于抗旱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