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五举措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腾冲县把2013年确定为“法治宣传贯彻年”,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贯彻工作。
五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法治宣传贯彻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实施六大工程、六大保障措施。实施法律“五进”工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及重点村(社区)法治建设工程、重点单位法治建设工程、法治政府提升工程、法制保障发展工程、司法公信力提升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县级部门挂村负责制、领导干部包户责任制、违法违纪责任追查制、法治宣传一票否决制等保障措施。三是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腾冲县创先争优、四群教育、项目推进落实、美丽腾冲行动、感恩在行动等重点工作,按照牵头单位月报、普法办总结、县委督查通报的方式抓实该项工作。四是整合资源,营造良好氛围。整合全县各级各类法律专业人才,成立法治宣讲队,结合腾冲县艾思奇百姓宣讲团、“五老”宣讲团和少数民族宣讲团深入乡镇、部门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止6月底,宣讲队已经深入机关、乡镇、村组、企业、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578场次,受教育人数347356人,印发普法读本4500册,散发宣传材料8123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76人次。五是设立法治宣传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法治宣传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承担起法治宣传员的角色,主动向来办事的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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