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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到新华乡处置取水权纠纷

发布日期:2014-12-16 浏览: 作者:王加杰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腾冲县大调解办、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到新华乡就该乡新山社区以、外坝角及大中山村民小组与官接村坝弄山、大团坡村民小组位于新山社区龙家坡洼子取水权纠纷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该纠纷系新华乡新山社区以、外坝角两个村民小组到本社区大中山村民小组所属龙家坡洼子林地内修建两个水池并架设水管取水用于解决其人畜饮水问题。因龙家坡洼子水流流经下游后官接村坝弄山、大团坡两个村民小组用于灌溉部分农田。涉事各方就取水权事宜引发争议。纠纷发生后,新华乡人民政府、腾冲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当事各方进行调解,但因各方争执较大,无法就取水权问题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腾冲县人民政府于近日本着方便各方生产生活、和睦相处的原则依法对新华乡新山社区龙家坡洼子取水权纠纷做出行政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