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构建法律服务三个体系
腾冲县司法局以“惠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实现“决不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整合资源,建设法律服务三个体系,实现城乡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一是建立城乡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体系,实施一乡镇一法律服务所,一乡镇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点“四个一”工程,选派23名律师和5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义务担任18个乡镇和22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在乡镇、村(社区)挂牌公示,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并直接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确保了每个村(社区)有4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1+1”服务体系,实施法律援助中心+民办非企业腾冲县法律援助站“1+1”援助模式,法律援助中心下设26个法援工作站,2012年12月由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划出8个公益律师成立腾冲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经中国法援基金会批准成为西南11省第二个民办非企业的法律援助单位,在云南乃属首家。两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37件(其中:涉缅援助案160件),是前两年的3.2倍,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
三是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成立公益法律援助团,为妇女、儿童、老年人、经济困难者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成立公益法律顾问团,选取优秀律师组成公益法律顾问团。成立涉外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为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依法保障外国人在华合法权益,为云南桥头堡建设提供良好地法治环境。
11日,腾冲县召开法律服务三个体系建设推进会,切实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
- 上一篇: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到新华乡处置取水权纠纷
- 下一篇: 腾四中学生到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