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我局在对供销社的审计中发现,供销社对社有资产疏于管理,存在长期投资效益低下、社有资产收益率低和资产损失等现象。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长期投资效益低下,未按投资权益收取资产收益。
供销社通过下属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下属公司和基层社进行管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下属八个全资、控股、参股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至2016年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0.057%,远远低于人民银行定期一年的存款利率(期间最低利率1.5%)。下属公司自成立以来,只有一个公司向其进行收益分配,其余公司有经营利润的未进行分配。
二是资产不实在对供销社下属基层社的抽查中发现,部分基层社资产不实,如某层社至2017年3月止,固定资产盘亏1051226.37元,占全部资产的82.63%。盘亏资产有的已经出售,有的已经拆除,有的被征用,基层社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对减少的固定资产多年未进行核销,固定资产账面数和实际数严重不符。
三是基层社收入主要为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基层社基本无经营业务收入,资产经营模式简单粗放,效益低下,不能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部分基层社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资产出租给内部职工;大部分基层社资产老化,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据各基层社上报给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资料反映, 2016年基层社租金收入占总收入的98%,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51%。
针对上述问题,拟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供销合作社土地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和充实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力量,强化资产管理公司和基层社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监督,及时收取应分配的投资收益。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物权、债权、股权和无形资产等财产权的管理,做好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统计等工作。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灵活有效的奖惩机制,强化对社有资产管理者经营管理考核。
四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资产管理效益。根据市场机制原则,盘活现有资产,优化社有资产布局和结构,对社有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而增强社有资产的活力和控制力,提高社有资产利用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