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当前位置: 首 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腾越市场监管所调解一起墨翠貔貅信访消费纠纷

发布日期:2016-12-29 浏览: 作者:李明东 李晔 来源:腾冲市监局 打印正文

 

20161219日,腾越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腾冲市信访局转来的信访来件,消费者赵某投诉云南腾冲绮罗翡翠没有诚信和服务意识。  

赵某诉称:今年1027日他在云南腾冲绮罗翡翠买了一块墨翠貔貅,买回来一直没舍得带,1215日拿出来擦拭时发现貔貅尾部因雕刻产生质量问题,随后赵某给绮罗翡翠售后服务部打去电话,要求他们退货。云南腾冲绮罗翡翠不给退货,并且态度恶劣,双方对此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根据该信访来件内容,该所及时与消费者赵某、销售商云南腾冲绮罗翡翠(即侨乡玉都经贸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  

了解情况后,经调解,云南腾冲绮罗翡翠(侨乡玉都经贸有限公司)作出以下答复:一是该墨翠貔貅销售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月,不能退货;二是出售时有质检部门的质检证书,证明该墨翠貔貅没有质量问题;三是同意修复或者换货;四是赵某将墨翠貔貅寄往云南腾冲绮罗翡翠(侨乡玉都经贸有限公司)售后做处理。  

1221日,该所已将云南腾冲绮罗翡翠(侨乡玉都经贸有限公司)的答复情况电话告知消费者赵某,消费者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无其他异议,一起信访来件得到了圆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