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平米承包田与手足亲情的PK
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兄弟一心,其利断金”,这些都是兄弟情深的真实写照。然而近日,腾冲法院却强制执行了一起亲兄弟之间的排除妨碍纠纷案。
申请人段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的丈夫(已故)系同胞兄弟,双方因承包田的权属发生纠纷。段某认为争议的承包田于1992年就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应归其管理,黄某却认为争议的承包田是双方父亲遗留下来的,而且父亲生前承诺留给自己的丈夫,现在理应归自己管理使用。腾冲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多方调查取证,于2016年3月作出判决,确定该承包田由申请人段某管理使用,黄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丈夫建盖在原告段某的承包田上的钢架房及修理工具自行拆除并搬离。
由于对判决结果不满,在判决生效两个月后,黄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此时,申请人段某一再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为双方亲情考虑,不顾路途遥远多次上门劝说黄某自行搬离,但其一直无动于衷。为确保法律公信力,
案件虽然已经执行,但留给大家的却是深思。双方本是同胞弟兄,却为了区区20多平方米的承包田互不相让,一路对簿公堂,直至强制执行,多年的亲情瞬间化为乌有。财产固然重要,但亲情却更难以割舍,如果申请人看在自己已故弟弟的情分上,考虑被执行人孤儿寡母的实际困难,不斤斤计较,把承包田让给黄某,又或者被执行人耐心听从法官劝说,尊重土地权属证书,自觉遵守法律,便不会眼看亲情一步步走向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