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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双坡小区119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30—17:30

办公电话0875—5183782 

办公电子邮箱:tcjsj666@163.com

邮    编:679100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杨永明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抗震恢复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三)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四)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贯彻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勘察设计的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绿色建筑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七)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八)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全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九)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牵头抓好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综合治理工作。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镇村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加强辖区内村镇建设质量安全与建筑风貌引导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承担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供水,抓好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实施和监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市政设施技术审核。

(十三)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十四)会同文物保护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传承工作。

(十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项目,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处罚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 年版)》中明确的腾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所有行政处罚权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待省人民政府作出跨领域跨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决定后,及时动态调整处罚权限。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开展保护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腾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执行工作。

3、与市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履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