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5151919 传真:0875-5151919
通信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65号
邮编:679100
电子邮箱:tcxwgj@163.com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宋媛媛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的行政业务管理。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文化与旅游对外交流合作的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做好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服务,体育赛事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市翡翠产业、琥珀产业及珠宝首饰文博业、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中涉及的管理、服务、协调工作以及日常的事务处理。
(九)拟订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十)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二)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旅游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依法依规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艺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文化、旅游信息统计、收集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