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务政务公开;负责本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或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负责抓好本单位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负责抓好“互联网+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人事股、信息网络管理股)。协助局领导对政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核以局机关名义发出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督办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安全、保密、综治、接待、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承担各项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务任免、奖惩、因公出国(境)审查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自身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业务专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本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工作;配合做好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单位和个人行政复议方面的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
(四)规划财务股。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各项保险基金的核算工作,科学真实地反映和监督各项保险基金运营情况,确保各项基金安全完整;对各项基金的业务、财务进行基金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运作;每年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负责本局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核算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
(五)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定和督促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检查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的外部稽核工作;参与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划建设;承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流动调配股)。配合有关部门
研究拟定流动调配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调入和调出人员的审批工作;承办我市特殊需要人才的调配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指导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相关工作;负责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制度,组织、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录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招聘政策,负责人才管理制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发布各类人事人才考试信息。
(七)工资福利股(腾冲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变动、工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表彰奖励政策相关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腾冲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研究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核准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按照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检查职称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组织和实施与全市事业单位年终考核相关工作;承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股(腾冲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定全市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和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行使行政处罚权;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牵头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监督执行省劳动标准、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十)职工养老保险股。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政策和法规;办理本级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保登记、参保申报、信息录入、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办理人员增减和扩面,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参保档案归档等业务经办工作;办理军转干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负责养老保险系统特权信息维护,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统计预测、统计报表工作;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稽核;负责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相关业务经办文件起草、转发、上报及信访、咨询等工作。
(十一)工伤保险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的法规和政策;办理本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管理、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编制征收计划、人员增减和扩面,缴费记录的等级管理工作,工伤保险关系建立、中断和终止工作;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核算工伤保险待遇和支付,执行待遇调整政策;负责本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遗属抚恤金发放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数据资料的维护和管理,归档有关业务资料;负责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相关业务经办文件起草、转发、上报及信访、咨询等工作。
(十二)社会化管理办公室。按照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确保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统筹外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体系,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定期查验,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工作,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形式多样的开展政策宣传、文化、健康等服务;审核计算、支付养老待遇和负责待遇调整;负责退休人员数据资料维护管理和有关业务资料的归档。
(十三)被征地农民保险股。宣传、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和待遇审核发放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变更登记工作;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金审核兑付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数据库审核、录入及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台账资料的收集、分类、存档和缴费手册、退休证的填制、发放工作。
(十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管理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库,审核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工作,负责信息系统汇总、复核、变更、转移、准确录入;负责待遇审核工作;负责死亡、退保审核工作;负责审核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工作;负责档案装订工作;监督、督促好乡镇、村社区业务人员的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审查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
(十五)职业能力建设股(腾冲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和规划、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做好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的考务工作;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聘用管理工作。
(十六)劳动力管理股。拟定全市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改革中有关劳动用工制度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人员再就业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全市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推荐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办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技工学校招生和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
(十七)失业保险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失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的失业保险参保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搞好失业保险扩大覆盖和基金征缴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亲属抚恤金;组织实施自谋职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创业补助;组织实施失业调控的就业补助;组织实施其他规定失业保险基金有关支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负责就业创业登记证和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登记证管理工作;负责执行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腾冲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
(十八)就业促进股。组织实施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执行腾冲市实施云岭大学生引领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工作;承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劳动关系股。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用工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及设立分公司备案。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依法建立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指导企业劳动者定员定额工作;组织实施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工伤认定的材料收集、调查核实上报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材料组织上报工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初审,整理材料上报审批工作;参保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组织体检、整理材料上报审批工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和企业军转干工资管理;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二十)劳动人事仲裁信访股。认真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办公室、仲裁院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处理工作;劳动信访工作;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相关统计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