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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李朝权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办公电话:0875-5132889

传真:0875-5132889

邮政编码:679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一)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保山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拟定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管理人才项目工作,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年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统筹建设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职工工伤保险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组织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八)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转城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农转城人员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执行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贯彻实施人社部、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监督指导;负责编报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统计报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政策业务咨询。

(十二)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

(十三)组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做好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及年检等。

(十四)完成腾冲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