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和干 部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或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负责 本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负责抓好本单位党的政治 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负责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 精神文明建设和挂钩帮扶等具体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 儿童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才) 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退休人 员等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档案、 机要、宣传、信息、综合考核、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 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后勤服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其他综 合性工作。
三、综合与研究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社 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财 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建议。拟订中长期财政事业发展规 划,提出深化财税改革建议。拟订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 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 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财政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全市财政数据开发运用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建设、升级、维护和 培训。负责市级财政信息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承担市级财政信息系统和财政数据库运维、技术保障、保密、网络安全工作。
四、法规税政股。组织实施国家财税法规、政策。参与涉 税政策研究,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 议。负责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 关涉及财政税收的事项。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 监督工作。依法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产权纠 纷及其行政仲裁。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预算股。负责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管理。拟订地方预算 管理制度、全市财政体制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 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 全市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办理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有关业务。承担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 分工作。建立市乡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 设。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六、债务管理股。拟订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 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 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 工作。承担腾冲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七、绩效管理股。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 细则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市级共性指标体系,负责市级预算绩 效目标审核、运行监控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市级重大政策 项目重点绩效评估、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 工作,并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八、国库股。负责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级预算执行、监测和分析。负责财政性 资金管理、调度、核算和安全保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 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财政总会计工作,编制财政总决算。 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编制、批复和公开。负责管理财政资金专户,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和备案。
九、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 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住房城乡建设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牵 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 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市 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行政政法股。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政法、群团组织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 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办 理驻腾解放军、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管理全市执法执勤用车 编制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十一、科教文化股。承担宣传、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 游、广电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 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创新腾冲文化建设、文体旅融合发展等 方面财政政策。统筹省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文化企 业发展,优化全市文化产业布局。
十二、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 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 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财务 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资源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 应急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土地综 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 态补偿机制。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领域发展 规划、政策等。承担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财政工作事项。
十四、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气象等 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管理办 法。履行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
十五、资产管理股。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按规定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行政事业单 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起草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拟 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政策。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 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六、金融服务与对外合作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 监督。拟订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 出资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存量项 目分类处理政策。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性金融 和普惠金融有关业务。推动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有关工作。承担商贸、外事、投资促进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支 持对外开放、商贸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 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七、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相 关制度并监督管理。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市级政府采购 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十八、会计股。负责全市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牵头 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 构。组织管理会计人才培训。组织实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 级、中级、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以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组织 推进全市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负责腾冲市会计管理中心工作。
十九、财政监督股。拟订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非税收入管理股。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及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 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
二十一、票据股。拟订财政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稽查和非 税收入统计分析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票据申领、发放、 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工作。编制全市非税收入统计及分析信 息;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财政 票据票面开具资金解缴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
二十二、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股。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 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编制、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 战略和规划;承担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调查,指导监督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 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设立、重组、混改、上市等工作。承担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稿的组织起草、审核协调工作;研究国资国 企政策法规问题,负责所出资企业章程管理工作;指导推动所监 管企业信息化建设、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 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工作。 联系和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意识形态 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考核管理;按职责权限审核审批所 监管企业机构设置、人员定额、中层管理人员选用、员工招聘等 事项,加强并指导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
二十三、产权管理股。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 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市国资监管 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转让、 增资、划转、处置、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资本金变动审核管理; 提高资产运营管理质效,组织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资源 清理盘活;对所监管企业抵押、担保等行为进行监管,指导、监 督和规范所监管企业产权交易、债券发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 理等工作;牵头承办所出资企业股东会事项。负责研究提出所监 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政策、规划、制度和年度计划建议并组织实 施,加强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考核管理。
二十四、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股。负责综合研究全市国有 经济和所出资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 工作和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内 部审计、财务风险管控和金融相关业务,防范管控债权债务风险。 组织所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执行,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绩效管理等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薪酬及奖罚 建议;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范所监 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二十五、金融监管股。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的 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全市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地方金 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分析和风险处置。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开展 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 处置有关工作。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领域信访维稳和风险处置工 作。组织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配合中央 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