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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3159xYgH013
标  题 雅居乐原乡业主由物业中心代收电费
姓    名
手    机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2年03月15日
信件内容 本人居住在曲石镇雅居乐原乡,自从2021年7月底入住后,就被通知因为没有单户家庭的户号,必须由物业中心(雅居乐雅生活服务中心)代收电费。进一步向雅居乐地产了解后得知,因为云南省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曲石供电所的不做为,嫌弃管理诸多业主的户号太麻烦,所以只给了公司一个大的户号,同时于2018年7月2日与雅居乐雅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签署了一份委托书,载明因委托人(云南省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曲石供电所)不参与雅居乐物业管理,特将雅居乐曲石项目别墅区内电费收缴、供电管网维护、管理委托受托人(雅居乐雅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代为收缴、维护、管理。 n 然而,匪夷所思的是,本人居住的是曲石项目的洋楼并非别墅,并不属于委托书的委托范畴,为何却由物业中心代收电费?如果是委托书中所载内容有误,为何同属曲石项目的山居高黎(洋楼)一期业主,自2014年左右交房后却有单独的户号,并自行缴纳电费,无需由物业中心代收呢?再者,原乡项目于2012年开始开发,2014年开始交房,委托书签署在2018年,那么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曲石供电所通过物业中心收取电费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n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政府提倡要爱民便民,使得越来越多城市和小区都摒弃由物业中心代收代缴电费这种劳民伤财的做法,甚至将原有的代收代缴改为业主自行线上缴纳。我们被腾冲优美的环境、朴实的民风所吸引,居家迁至原乡,却遇到这种电力公司不作为、地产公司无可奈何的事情,实在无法理解。所以恳请人民政府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对此事情进行调查,让消费者本应享受到的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还望能给与消费者回复,不胜感激。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你的留言已收悉,经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安排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与雅居乐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目前雅居乐玖璟组团的供电计量方式为10千伏趸售,即电力公司抄表到小区配电房关口计量总表。小区内部的用户电表由雅居乐物业公司抄表到户并收取电费。同时雅居乐玖璟组团小区的电力设施由雅居乐地产公司投资建设,资产权属雅居乐地产公司,用户资产由用户自行维护和管理,不属于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维护和管理范围。

二、小区电力配套设施实行抄表到户的流程为:小区的电力配套设施满足抄表到户条件后由资产权属方向电力公司提出申请,电力公司现场评估小区的电力配套设施是否满足抄表到户的条件,如不满足需由资产权属方进行改造,达到条件后才能抄表到户。经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现场勘查评估,目前该小区的电力配套设施硬件上不满足集抄系统的要求,达不到抄表到户的条件。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已向该用户及雅居乐物业公司说明抄表到户的相关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

处理对象 腾冲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