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2022-011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17:3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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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团田乡2022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和报名时间
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6月30日(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2年2月10日18时。
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10日18时。
二、征集对象
根据国家教学体制特点和征兵工作实际,上半年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生),扩大职业院校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毕业生。少量征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初中毕业生。适当征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理工类大学生和专业技能人才优先。
上半年征集的女青年,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烈士、国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青年,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按学制将于当年六七月份毕业,且报名上半年3月份应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毕业班生”,视同大学应届毕业生。
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六、优惠政策
1.按照《保山市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为激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从2022年起,将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面向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定向招考;同时,每年提取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的5%定向招聘军队服役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此外,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市、县两级国有企业招聘时按照条件享受10分至15分的加分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待遇。
2.入伍青年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入伍期间其家庭享受悬挂光荣牌、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涉法维权等军属待遇,由入伍地或户籍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实行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省级奖励按照本科毕业生8000元、专科毕业生6000元的标准发放;保山市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奖励,按照本科毕业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的标准发放;腾冲市在省级、市(保山)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奖励,按照本科毕业生12000元、专科毕业生6000元的标准发放。
2022年起,大学在校生入伍不再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建议毕业当年或毕业后再报名应征。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征兵咨询(监督)渠道
团田乡咨询监督电话:
13987529110(李部长)
13987562617(杨纪委书记)
13987515381(张干事)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特此公告
腾冲市团田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