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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0-5-/2018-1129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团田乡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1-23 2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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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田乡调委会化解一起三十余年的土地纠纷

11月23日,团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三十余年亲兄弟的土地纠纷,亲兄弟多年的积怨终于云消雾散,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11月21日,刑满释放人员郭某某在亲友的陪同下来到团田乡调委会,郭某某称:我和大哥1985年分家时分给我的菜地大哥以当时未分为由阻止我行使管理,他们承包我20多年的田租不交,山不还,我服刑多年回来,兄弟间多年的积怨再次爆发,我该怎么办,请你们帮帮我吧。

调委会受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走访和实地调查,兄弟两于1985年分家,大哥和嫂嫂2人为一户,郭某某和父亲、姐姐、妹妹4人为一户,承包土地于分包到户,住宅:大哥分得老家后边土地,由大哥自己建房,郭某某和父亲、姐姐、妹妹住老家,老家前边约0.7亩菜地郭某某户耕种管理至今,1991年父亲去世,姐、妹相继出嫁,郭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1997年12月至2013年1月在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回家,服刑期间,郭某某两块承包田交由大哥承包管理,每年由大哥交郭某某户承包金折稻谷1200斤,郭某某释放回来后,大哥不但没有提20年承包费24000斤稻谷和代领的粮食直补款,反而称郭某某管理的老家前边约0.7亩菜地没有分配属双方共有,要另分该土地。郭某某刚回来时,住房生活设施因无人管理全部损毁了,承包山林、土地都是大哥和侄儿管着。自己只好到邻村入赘生活。纠纷源于1985年分家时没有书面协议及郭某某多年在监狱服刑疏于管理,刑满释放人虽回来,可思想还不能完全回归和融入社会,经接受帮教学习后,才知道可依法申请调解维护自己的权益,经亲友、村社多次进行调解均不能达成一致。

调委会了解基本情况后对纠纷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双方土地纠纷亲友、村社已多次进行调解未果,该纠纷涉及刑释人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于11月23日在小丙弄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3日下午1点,调解准时在小丙弄村委会开始,双方当事人、家属、亲友及参加分家时在场的证人均到场参与调解。调解分三步进行,一是调解调查:证人当庭对分家时的情况发表证言作证,双方当事人就纠纷事实做了阐述。二是辩论:调解员归纳了纠纷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激烈了辩论。三是调解:郭某某要求大哥和侄儿补交20年的承包提留稻谷和粮食直补款及退还自己的承包山林、土地,老家前菜地全部归自己管理。大哥和侄儿听后情绪激动,表示决不同意,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根据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当庭就相关法律法规做了宣传,依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就双方各自的错误观点进行了纠正,同时反复劝说双方要本着依法、据实、重情、明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将纠纷解决,在拖下去,费时,伤情,并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意见:“由大哥侄儿退还郭某某的承包山林、土地;老家前边菜地全部归郭某某管理使用;郭某某不在收取大哥侄儿20多年的承包提留稻谷和粮食直补款”,经调解员耐心的用情劝解,至下午5点20分,双方终于同意了调解意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一起三十多年的兄弟土地纠纷终于化解,亲兄弟多年的积怨终于云消雾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