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15_C/2016-122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12-20 19:45:15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关于吴兴传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提名,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吴兴传 任市行政学校副校长;
梁 红 任市侨办副主任;
王 芳 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邓家菊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曰伦 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书稳 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必金 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加凯 任市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成昌 任市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加良 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界头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绍波 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枝韩 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所长职务;
尹明龙 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时勇 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清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 智 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孙正波 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正科级);
肖明星 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世刚 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宝寿田 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申品 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兴星 任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邓有繁 任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永兆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正科级),免去市公安局荷花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朝能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
马 刚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陈 尧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北中队中队长;
赵其斌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滇滩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会德 任市公安局界头派出所所长;
范祖华 任市公安局固东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明 任市公安局荷花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梁本章 任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董大应 任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北海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钟宝宏 任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舒相东 任市公安局西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明东 任市公安局清水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彭 强 任市公安局团田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团田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毛富财 任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 俊 任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智涛 任市公安局和顺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定荣 任市公安局北海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兴礼 任市公安局芒棒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升周 任市公安局蒲川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增超 任市司法局明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兴笛 任市司法局腾越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见会 任固东镇财政所所长(副科级);
陈 涛 任新华乡财政所所长(副科级);
杨金凯 免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 伟 免去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上官辉 免去市侨办副主任职务;
陈昌继 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国资委主任职务;
董大文 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孟 嘉 免去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董书龙 免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怀刚 免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国亮 免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 晏 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自刚 免去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蔺以生 免去市公安局固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冯思保 免去市公安局团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兆良 免去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永富 免去市公安局和顺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孟继科 免去市公安局芒棒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宗和 免去市公安局蒲川派出所副所长兼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邵维赞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职务;
黄治新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职务;
许三强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尹李梅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北中队中队长职务;
黄 伟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滇滩中队中队长职务;
赵家海 免去市司法局固东司法所所长职务;
吕正青 免去团田乡财政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