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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0-5-30/2018-020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团田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1-27 13: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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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田乡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大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创建平安团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我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中共腾冲市委、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腾冲市委宣传部、腾冲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腾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信仰为导向,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新媒体新技术为支撑,突出边疆、民族两大特色,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转型升级,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更加牢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民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和谐进步,服务于边疆的团结稳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以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的现实法律需要为驱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团田、和谐团田。

——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理论和实践统一,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全过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全面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方向,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宪法法律至上、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宪法宣誓等理念制度。加强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方面内容的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保障宪法实施。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学习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等国家基本法,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就业、劳动合同、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边境管理、维护边疆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农业保护、农村金融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宣传诉讼法、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大力宣传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的标准、程序、要求及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教育并引导广大群众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大力宣传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相融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鼓励、支持、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和公民个人参与法治文化创作,繁荣法治文化,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文化修养。

(七)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深化法治单位、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等行业创建活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法治宣传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建立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八)大力推进法治与德治融合发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相融合,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

三、重点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仰群众。

(一)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全面推广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效果。加强村、社区“三委”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三委”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

(二)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全乡初级中学、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轮训工作。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力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切实负起“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切实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

(五)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治度,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二)2016年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认真制定我乡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组织好教材征订和发放,做好“七五”普法启动的准备工作。

(三)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的规定,认真做好各年度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2018年年中,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任务和工作措施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四)2020年下半年,要按规划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和报市普法办进行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司法所,由司法所副所长匡大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审议和听取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汇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体系,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深刻分析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培育法治宣教教育新亮点,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品牌,塑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形象,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要发挥各类法治宣传主体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整合力量,通力合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文化广播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治文化娱乐活动,发挥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搞好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司法、执法过程中要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对特殊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治宣传设施;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传媒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我乡所属的各所完小、中学、幼儿园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按地域管辖属我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由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党委、政府所属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由司法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按省委、省政府要求,普法经费按规定纳入乡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