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09_D/2018-072701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09:54:23 |
文号 | 浏览量 |
1.有专人接受消费者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无论谁受理均需陪同到底,直到有处理结果,不得相互推诿。
2.接受消费者投诉须礼貌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3.受理投诉须做笔录,问清来龙去脉及当事人情况。
4.受理投诉较简单的或金额较小的,可陪同当事人现场交涉、退款,较复杂的投诉要企业负责人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