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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6-4-/2019-0823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新华乡
公开目录 其他资金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8-17 16: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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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新华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腾冲市新华乡2018年“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腾冲市新华乡财政所汇总,乡(镇)人民政府审定,现将腾冲市新华乡(包括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2018“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腾冲市新华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28万元,较2017年减少7万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17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较2017年减少15万元,下降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2017年增加8万元,增长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2017增加8万元,增长80%)。(详见附表1)

2018年腾冲市新华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2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事项没有发生。2.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0万元,共计1839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事项没有发生。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详见附表2)

腾冲市新华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腾冲市新华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

 

 

 

 

   腾冲市新华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年决算数

2018年决算数

较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  计

35.00

28.00

-7.00

-20.00%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DIV/0!

2.公务接待费

25.00

10.00

-15.00

-60.00%

3.公务用车费

10.00

18.00

8.00

8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DIV/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0

18.00

8.00

80.00%

 

附件2:

 

腾冲市新华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三公”经费

(一)支出合计

28.00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00

3.公务接待费

10.00

(1)国内接待费

10.00

其中:外事接待费

0.00

(2)国(境)外接待费

0.00

(二)相关统计数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4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39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附件3:

腾冲市新华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四、按同口径数据对比,2018“三公”经费合计及分项决算数都较上年减少,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