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2023102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15:3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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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华乡2022年度财政决算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及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和乡纪委的认真监督下,按照市财政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今年财政决算的布置和要求,财政所及时组织各部门对全年财政收支认真总结分析,制定报账和决算工作计划,并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各部门的账物进行全面清理,对今年的财政决算进行人员和业务的安排布置,保证2022年度的财政决算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在执行年初预算的同时认真做好财务核算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各种报表,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搞好会计业务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按时与单位出纳进行账务核对工作,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保证年度收支平衡。
二是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核算工作,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严格控管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跟踪问效,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强化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发展生产(特别是核心产业)和经济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进一步落实“三农”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四是按照相关股室的布置,认真完成了2022年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基建决算及各项专项资金决算工作,同时做好各个账户的年度结转和新年度的建账及科目修订工作。
五是在保证日常业务开展、账务核算的同时,做好各账户会计账表、凭证等会计档案的打印、装订、归档工作。
六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下划单位做好行政成本统计、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政府债务的调查落实及录入上报工作。
七是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的衔接资金工作检查,按时、按质提供和上交待查资料和工作情况报告,并按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账套和事业账套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中共新华乡委员会
2.腾冲市新华乡人民政府
3.腾冲市新华乡人民代表大会
4.腾冲市新华乡财政所
5.腾冲市新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腾冲市新华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7.腾冲市新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腾冲市新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腾冲市新华乡村乡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中共新华乡委员会
2.腾冲市新华乡人民政府
3.腾冲市新华乡人民代表大会
4.腾冲市新华乡财政所
5.腾冲市新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腾冲市新华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7.腾冲市新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腾冲市新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腾冲市新华乡村乡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2022年度收入合计27,570,345.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68,965.1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不涉及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8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86,721.35元,下降2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88,101.35元,下降22.03%;其他收入增加1,38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我单位减少行政人员1人,人员支出减少,其中:新招录人员2人,调入2人,调出4人,6月退休1人,导致本部门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我单位2022年减少边境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690,000.00元,减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49,200.00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9,939,200.00元。具体如下表1-1。
收入与上年对比表1-1 | ||||
单位:元 | ||||
款项 | 名称 | 2022年收入 | 2021年收入 | 增减情况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382,058.27 | 11,904,794.62 | 1,477,263.65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0.00 | 0.00 |
205 | 教育支出 | 290,941.63 | 49,920.00 | 241,021.63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84026.28 | 451,547.83 | 32,478.45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0,426.55 | 2,155,478.41 | -185,051.86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21,358.06 | 1,010,618.93 | 210,739.13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577,312.37 | 355,071.89 | 1,222,240.48 |
213 | 农林水支出 | 9,316,608.34 | 18,390,152.77 | -9,073,544.43 |
220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0,000.00 | 0.00 | 40,00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30,421.00 | 639,082.00 | 91,339.00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300,000.00 | 400,400.00 | 100,400.00 |
229 | 其他支出 | 1,380.00 | 0.00 | 1,380.00 |
合计 | 27,570,345.10 | 35,357,066.45 | -7,786,721.35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321,712.50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9,498.75元,占总支出的74.04%;项目支出7,612,213.75元,占总支出的25.96%;不涉及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02,787.03元,减少24.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4,558.37元,增长11.82%;项目支出减少11,897,345.40元,下降60.9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工资调整,人员工资调增,加之社保基数调整,社保缴纳金额变多,导致本部门今年财政拨款支出的人员经费增多。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我单位2022年减少边境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690,000.00元,减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49,200.00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9,939,200.00元。综上所述,导致财政拨款总支出较2021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09,498.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01,764.42元,占基本支出的7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07,734.33元,占基本支出的25.83%。详见图2-1。
图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12,213.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新华乡新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发展)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新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产业,块石路面铺设479.5平方米,林果种植大于50亩,购买现代绣花机1台,老式绣花机2台,缝纫机3台,手摇体验式缝纫1台,染缸3个,男女款阿昌服饰各一套。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并及时拨付资金。
2.新华乡新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新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进行改扩建道路800米,浆砌石2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完成1个,项目验收合格。
3.新华乡2021年秋、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支出730,5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一般职业学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子女学生,总共资助一般职业学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子女学生201人,资助一般职业学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子女学生每人每学期1,500.00元,资助东西协作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子女学生每人每学期5,000.00元。资金及时发放并公示公开。
4.腾财资环〔2021〕45号中央自然灾害2021年冬至2022年春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冬春救灾物资。
5.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248,371.75元,主要用于补贴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2022年帮助贫困农户获得贷款年度累计总金额大于468万元,贷款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100%,小额信贷贴息利率达到4.45,受益户数达到288户并及时公开公示。
6.新华乡2021年提升财政所公共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400,000.00元,其中300,000.00元用于建设高标准化财政所,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办公条件,100,000.00元用于购买财政所打印机、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于2022年底验收完成。
7.新华乡中心社区黄栗树、大坡村民小组人饮巩固提升项目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中心社区黄栗树、大坡村民小组人饮质量。该项目加固蓄水池,批灰2cm混凝土480平方米,新建蓄水池3立方米,架设DN20镀锌管2000米,受益户数大于301户、1136人。
8.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社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出50,8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龙井山产业,开展棕包种植12400棵以上,香椿种植5200棵以上,刺椿头种植5000棵以上等目标。
9.边境地区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04,4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卡点人员值守伙食补助费用,补助何家寨、兴达、龙洒三个卡点伙食开支。
10.腾冲市新华乡新山社区外坝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支出49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5,872.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3%。与上年相比减少8,182,588.28元,下降22.48%,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2022年工资调整,人员工资调增,加之社保基数调整,社保缴纳金额变多,导致本部门今年财政拨款支出的人员经费增多。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我单位2022年减少边境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690,000.00元,减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49,200.00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9,939,200.00元。综上所述,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较2021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82,05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府、党委、财政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下设支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乡本级配套相关项目支出,党建经费等。
2.不涉及外交(类)支出。
3.不涉及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发放“以案定补”奖励资金。
5.教育(类)支出290,94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服务人员工资和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
6.不涉及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4,02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文化干事补助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0,42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主要用于民政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转拨上级民政、社保、残联、财政部门拨付的定补、优抚、惠民殡葬奖补、残疾人事业等支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统筹外养老保险差额部分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1,35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合管办人员、计划生育部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计育宣传员工资、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等。
10.不涉及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3,31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规划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9,316,60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2%。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村干部工资、小组长及下设党支部书记补助、基层党建工作开支、驻村工作队长工作经费、边转项目、贫困村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扶贫、雨露计划等扶贫项目资金。
13.不涉及交通运输(类)支出。
14.不涉及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不涉及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不涉及金融(类)支出0。
17.不涉及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0,4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合同制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20.不涉及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23.不涉及其他(类)支出。
24.不涉及债务还本(类)支出。
25.不涉及债务付息(类)支出。
26.不涉及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880.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453.3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42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4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不涉及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880.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453.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453.39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07365.76元,降幅78.31%。其中:公务用购置费决算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453.39元,较上年减少207365.76元,降幅78.31%。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受疫情影响,使用公务用车次数频率增减少,导致油费、过路费支出减少,单位车辆老旧,报废一张,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2022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25427.00元较上年减少15788.00元,下降38.31%,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的原则,我单位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3,151.46元,下降7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7,363.46元,下降78.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88.00元,下降38.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57,453.39元,完成预算的14.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57,453.39元,完成预算的28.73%。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加之单位车辆老旧,报废一张,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27.00元,完成预算的50.85%。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部门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村、社区、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9,507.37元,比上年减少696,217.73元,下降21.85%,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厉行节约,本单位尽力压减公用经费开支,同时2022年总体收入减少,与之对应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也会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买、公车运行维护、会议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部门资产总额51,755,148.41元,其中,流动资产541,538.61元,固定资产17,418,553.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795,053.75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6,972.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673,826.60元。未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6,000.00元;未进行报废报损资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3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8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36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