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04_A/2018-1015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15 14: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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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新华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新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乡人大主席团、乡政府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乡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8、抓好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9、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二)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能
1、筹备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
3、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转交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检查督办、答复代表。
5、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6、组织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7、密切联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指导代表小组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9、任免个别政府组成人员,受理乡长、副乡长的辞职。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的辞职,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乡人民代表。
(三)政府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公共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在执行年初预算的同时认真做好财务核算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各种报表,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搞好会计业务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按时与单位出纳进行账务核对工作,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保证年度收支平衡。
二是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核算工作,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严格控管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跟踪问效,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强化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发展生产(特别是核心产业)和经济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进一步落实“三农”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四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补贴工作的发放工作。2017年新华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涉及农户3967户,发放金额1,847,495.99元;退耕还林涉及农户446户,发放金额64,525.00元;草原生态补贴涉及农户3971户,发放金额37,000.01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华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机构:新华乡人民政府、新华乡党委、新华乡人大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新华乡财政所
3. 其他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新华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华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36,879,520.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79,520.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4,240,146.90元,增长62.90%,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367,097.50 元;
2. 教育支出资金,新增收入8,440.00元;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5,533.00元;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28,694.90元;
5. 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0,427,470.00元;
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新增收入500,000元,2016年没有该项收入;
7. 住房保障支出资金,新增收入4,557,470.00元;
8.其他支出资金,新增收入891,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华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28,562,008.97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3,438.97元,占总支出的59.67%;项目支出11,518,570.00元,占总支出的40.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0,725,623.91 元,增长60.13%,主要原因为:
1.用于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新增支出3,434,553.91元;
2.用于专项业务的资金,新增支出7,291,0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新华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43,438.9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434,553.91 元,增长25.24%,主要原因为:
1.用于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新增支出3,434,553.91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89%,人均127,551.7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7%,人均55,225.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新华乡、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18,570元。与上年对比增7,291,070元,增长172.47%,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470,000.00元;
2.科学技术支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0元;
3.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1,990,000.00元;
4. 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3,460,000.00元;
5. 交通运输支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40,000.00元;
6. 其他支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1,3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新华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35,708.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1%。与上年对比增10,246,823.91元,增长58.5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081.69 元;
2.公共安全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00元;
3.教育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6.22元;
4.科学技术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00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82.80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951.00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17.70元;
8.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0.00元;
9.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2,470.00元;
10.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5,340.61元;
11.交通运输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51.93元;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00元;
13.住房保障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960.00元;
14.其他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3,4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资金129,593.03元、政协事务行政运行资金70,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511,963.36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9,391.00元、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3,000.00元、商贸事务运行120,000.00元、群体团体行政运行10,0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39,457.3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主要龙井山社区规范化调解室建设资金10000元;
5.教育(类)支出291,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校干部人员工资等242,577.00元、中学占地补助48,561.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猕猴桃产业发展资金50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1,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等272,333.00元、付2016年村级文化干事工作补助资金39,600元、文化站建设补助8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1,00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人员经费53,564.82元、民政高龄老人补贴、死亡、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及其他优抚支出、孤儿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7,068.12元、单位离退休养老保险缴费1,049,887.50元、残疾人事业发展292,484.00元及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8,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82,86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社会性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516,044.48元、行政运行人员经费183,923.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7,879.3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国家级生态乡镇材料制作费35,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02,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城乡规划人员经费及公共经费52,470.00元、2017年边转资金2,25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655,5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3%。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站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3,420,842.74元、扶贫贷款奖补及贴息280,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675,000.00元、扶贫项目、村级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及道路建设、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其他农林水项目资金支出8,279,755.2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96,3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公路水毁抢修资金40,000.00元、交管站人员经费56,308.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扶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5,9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58,570.00元、住房公积金配缴557,41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5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2013年较少民族发展项目590,00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腾冲市新华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795.23元,支出决算为349,795.23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901.21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894.02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100%的主要原因:
(1)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压缩接待费开支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20,049.19元,下降5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33.44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5,015.75元,下降6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压缩接待费开支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901.21元,占29.42%;公务接待费支出246,894.02元,占70.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901.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901.2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到村、社区及部门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894.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6,894.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腾冲市新华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919.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668.98元,减幅8.84%,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大幅度缩减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费用支出。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83,994.51元;
(2)电费,6,711.13元;
(3)差旅费,19,127.00元;
(4)维修(护)费,272,777.00元;
(5)会议费,49,809.79元;
(6)培训费,3,900.00元;
(7)公务接待费,232,966.02元;
(8)劳务费,138,529.00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05.21元;
(10)其他交通费用,177,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腾冲市新华乡资产总额31,695,543.60元,其中,流动资产29,167,800.15元,固定资产2,521,085.12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658.33元,(减)累计摊销1,841.6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06,52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436元, 流动资产增加7,127,08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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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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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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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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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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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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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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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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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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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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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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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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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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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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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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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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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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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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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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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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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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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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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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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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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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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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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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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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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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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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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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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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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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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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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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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955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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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678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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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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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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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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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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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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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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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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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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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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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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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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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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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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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59,933.1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504,933.16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455,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装备。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腾冲市新华乡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