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02_F/2015-122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11: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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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乡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理念的具体行为,每位领导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落实。
二、重大信访案件,主要是指在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重点难点信访案件;上级限时办结的案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难以解决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或涉及的部门较多、难度大不易解决的信访案件。
三、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一个案件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包案负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包案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六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定)。
四、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从受理之日起,包案领导必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
五、上级交办案件,从受理之日起,在60天内办结,并向交办的上级主管部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如案件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则按上级规定的时限办结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