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07_H/2015-0703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5-22 11:48:46 |
文号 | 浏览量 |
新华乡水上交通汛期灾害
防御应急预案
为应对汛期的洪涝灾害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突发灾情,做好水路运输防汛抢险保障工作,在最短时间保证水路运输船舶到位,码头能及时装卸防汛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毁损失,根据《腾冲县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及水路运输安全相关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原则,在县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乡交管站、派出所、各村(社区)及乡直驻新各单位要恪守职责、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不断提高各渡口抗御水毁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水上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洪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华乡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成权 乡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李文津 副乡长
郭兆良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双金楼 交管站站长
曹德清 安监站站长
严春助 民政办助理员
高常保 卫生院院长
毛富财 派出所副所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办公室设在新华乡交管站,双金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联系电话(传真):0875-5867028。
(二)职责任务
在乡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了解汛期险情一线情况,向上级报告汛期险情情况,按险情级别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进入岗位;建立应急通信机制;指定现场指挥;根据掌握的情况,明确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方案与措施,组织管理干部或安全生产专家赶赴险情现场,指导水毁预防及防汛抢险保通工作;向下级传达应急救援工作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的指令;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汛期水路交通重大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并落实应急救援力量、救援船(车)、设备、物资及险情上报信息等工作。
三、预防机制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掌握本辖区气候变化和汛情,将收集到有可能影响航行及渡口、码头设施的水、雨情况上报,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析后作出安全警告或禁航通告,并派出专人对渡口、码头进行察看,以便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我乡水路运输的特点和实际将我乡水路基础设施损坏分为三类:
1、洪水威胁渡口、码头及航道安全的为三级;
2、洪水造成渡口、码头及航道局部损坏,但仍可以使用及通过的为二级;
3、洪水损坏渡口、码头及航道,不能使用或通过的为一级。
(二)分级响应原则
1、根据汛期险情等级由县、市、省三级海事机构从低级到高级依次响应,任何险情发生后,由乡级首先响应。
2、当我乡感到力量不足或无法控制事态时,请求上级交通、海事机构开展应急响应。
3、在上级交通、海事机构响应前后,我乡应急机构不能停止相关工作。
(三)险情信息上报
乡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接到汛期险情报告后,将对险情进行分析与核实,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和内容逐级上报。
(四)指挥和控制
1、乡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最初接警后,将自动承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并启动应急响应,直至应急指挥工作已明确移交上级汛期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或管理机构。
2、在启动险情响应后,乡水上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其办公室即投入运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一线报警人员和工作组联络员必须配备通讯工具,确保应急抢险期间信息流畅。
(二)应急支援及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队伍组成、物资调配、车辆调度按新华乡突发应急队伍建设设置情况执行。
2、安全保障
在水毁的渡口、码头及航道附近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派专人值勤;应急抢险一线人员配备交通、通讯工具、救生衣及其他必须品。
六、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