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15_B/2015-070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7-02 17: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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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乡2015年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
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腾冲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腾政发〔2014〕65号)及《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和基金征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新华实际,特制定新华乡2015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挂村领导、挂村工作队员、挂钩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新华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劳保所,由劳保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经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新华工作实际,我乡2015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集中收缴2015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目前已年满60周岁,达到领取待遇条件(退休和1-2级重残)。先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保费征缴和补征,为其及时办理退休待遇发放手续;二是正常参保人员计划于215年6月27日-2015年8月25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征缴工作,由劳保部门指导,在各村(社区)设立经办点,负责各自辖区内保费征缴工作,努力完成2015年参保目标任务,确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宣传发动阶段:(6月27日—7月1日)各村(社区)利用广播、黑板报、召开群众会议等方式,告知群众参保时间,做好缴费准备。
缴费阶段:(7月1日—8月10日)各村(社区)设立收费点,征收养老金。
总结阶段:(8月10日—8月29日)各村(社区)整理好本年度新农保的各种表格,上交相关材料,归档存放。
三、业务管理
(一)组织领导。经过以往的实践,我们认识到养老金的征缴不但意义重大而且工作任务艰巨。在往年的基础上,对征收方式进行了一些改进,具体措施是:各村(社区)成立不低于5人的收费小组,组长全面主持缴费期间的工作,其余人员分别负责资金收取及送存、数据输入电脑、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填写参保手册等工作。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此次征缴工作。
(二)票据资金管理。今年收款收据的开具与2014年相同,每个征收点用临时性收据开给参保人,保费当天收取当天必须存入资金专户且要有现金日记账记录,保费收取结束后带上入账单、现金日记账及各类的参保花名册(电子档和纸质表格)到劳保所,核对无误后由劳保所开具正式的收款收据给各村。
2011-2014年度已参保缴费人员,缴费时,缴费人必须在底册上签字按手印,确认已缴费;2015年新参保缴费的按业务程序造册建档,纳入管理。
(三)档案管理。各村确立专人管理档案,对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做到归档及时、完整、准确并备有电子档。
(四)死亡申报。当月死亡人员的上报材料请各村务必于次月的5日前报到乡镇劳保所。要求书写清楚,及时、准确、规范,不按时上报导致参保人发生经济损失的由各村负责。
(五)其它事项。各村(社区)必须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准确报送相关材料,完成2015年度缴费人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填制并发放,2015年后新参保缴费的及时填制。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参保后,年龄经公安部门又重新认定及更正的,更正后及时上报,享受待遇从上报的次月起计发。
(二)启动时没有参保,但是现在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要求补缴2011年及年满60周岁当年的保费,然后才给予办理退休申报手续。
(三)2015年1-5月达到领取待遇人员(退休和1-2级重残),于5月办理缴费、申领待遇手续。从6月开始,达到领取待遇人员按月正常申报办理。
新华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