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30/2018-0822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8-16 09:2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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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推减证便民新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证便民”,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刀口向内精简业务材料、优化业务流程,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努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从2018年8月10日起,再次推出两项便民新举措:
一是精简业务办理材料。取消了贷款证明,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再提供单位出具的贷款证明。
二是简化业务办理流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不需再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