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09_E/2018-0321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3-21 17:40:31 |
文号 | 浏览量 |
新华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企业,乡直及驻新各单位:
现将《新华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新华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新华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抓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腾政办电〔2017〕9号文件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9月25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和落实各项措施,强化超前部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乡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深化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刘术天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毛富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任生凯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曹德清 安监站长、企业办负责人
康全昌 国土所负责人
何自幸 中心学校校长
高常保 卫生院院长
董诗厚 林业站站长
尹家荣 农科站站长
双金楼 交管站站长
董诗维 水务站站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四、专项整治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重点
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设工程安全、集镇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学校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乡交警中队、交通运输管理站分别按照职能牵头,严格按照保山市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交流视频会议部署,认真结合《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突出“两客一危一微”(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微型面包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员和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根据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路面管控,做好恶劣天气应对工作;要强化安检措施,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进一步强化学生出行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乡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工商等单位配合,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雷等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夏季高温来临前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由乡项目办、交通运输管理站、水务站、国土、扶贫办等负有建设项目管理职能职责的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全面清理当前我乡各行业领域在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在建建设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监控清单。要突出整治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脚手架、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认真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等事故防范措施。
4、集镇安全专项整治。由乡执法中队、集镇办按照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突出集镇占道经营、玻璃幕墙和户外广告牌、纳土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各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5、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由乡安监站、消防中队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乡中心学校、民政办、企业办、文化站等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加油站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认真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安全措施,要严格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乡安监站牵头,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配合,结合《腾冲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文件的通知》(腾安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突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公园、旅游景点、重大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液化石油充装站、天然气加气站、涉氨制冷企业、压力管道、电梯及在建公路、桥梁、电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在用塔吊、提升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7、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乡中心学校牵头,乡安监站、。卫生院、派出所配合。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用电线路、各类电器、灭火器和消防栓、应急通道等安全状况;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煤气中毒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食品安全方面,紧盯营养餐、学校食堂供餐等领域,重点检查食堂“三防”、从业人员管理、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方面的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食品流通和饮用水各个环节及整个链条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整治时间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8月25日。
(二)整治方法步骤
1.自检自查阶段(2017年5月25日—6月25日)全面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消防、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确保安全。
2.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6月26日—7月25日)对各部门各行业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督促隐患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验收总结阶段(2017年7月26日—8月25日)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对整治不力的部门和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究。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配合单位要主动,指定具体人员,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