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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4-1-30/2018-073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蒲川乡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1-08 16: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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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贷免扶补知识问答

妇联贷免扶补知识问答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期限?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从2017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创业人员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指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含合伙创业),财政部门第1年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和逾期贷款不贴息。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①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②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③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④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⑤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①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持《农民工手册》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就业创业证》或《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对未按时偿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后,应分期按时还款。对未按时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有关承办单位、农村信用社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情况和公布个人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