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4-1-30/2018-073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16:14:16 |
文号 | 浏览量 |
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小额贷款申请指南(劳保)
一、申请条件: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二、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材料
①《保山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人证明及承诺书》;
③《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保证担保承诺书》;
④借款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⑤借款人户口簿【户主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⑥就业创业登记证【2、3、6、14信息页】复印件:A、复员转业和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优待安置证》或《自谋职业证》复印件; B、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毕业、肄业证》复印件; C、返乡创业农村人员提供外出务工证明(到乡镇劳保所开具);
⑦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⑧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
⑨担保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小额贷款需提供材料:
①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创业计划书(申请人照片粘贴于创业计划书上);
③书面申请;
④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男58周岁以下,女53周岁以下)复印件;
⑤申请人户口簿【户主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日期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复印件;
⑦就业创业登记【2、3、6、14信息页】证复印件:A、大学生应提供《毕业证》复印件;B、复转军人应提供《复员证》或《退役证》复印件;
⑧结婚证复印件;
⑨备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提供材料→户口所在地社区审核签章→劳保所审核签章→人社局审核办理。
五、咨询电话:0875——586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