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4-1-04_A/2017-082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21:21:18 |
文号 | 浏览量 |
蒲川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蒲川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蒲川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乡人大主席团、乡政府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乡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8、抓好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9、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二)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能
1、筹备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
3、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转交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检查督办、答复代表。
5、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6、组织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7、密切联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指导代表小组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9、任免个别政府组成人员,受理乡长、副乡长的辞职。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的辞职,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乡人民代表。
(三)政府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公共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乡域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亿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750元,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4.09亿元,贷款余额达8544万元。各项经济指标、经济总量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2、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始终坚持把产业培育作为发展乡域经济的核心,在稳步发展粮油、蔬菜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茶叶、烤烟两项支柱产业,不断壮大核桃、油茶、畜牧等优势产业,同时特色种植、养殖业不断得到新培育,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不断拓展。2016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9985万元。
3、发展环境大幅度改善,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认真抓好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加快实施蒲川清河茶文化温泉旅游小镇建设及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集镇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
4、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发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转贷资金97户579万元;惠民政策有效落实,2016年共发放农业支持补贴、退耕还林、草原生态、农机购置、公益林等多种补贴。
5、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加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依法治乡工作有序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建立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禁毒防艾工作深入推进,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
6、坚持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
7、生态建设持续发展。扎实推进“森林蒲川”建设,实施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群众观念逐渐转变,“全国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8、认真贯彻依法治乡各项要求,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蒲川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乡政府、财政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蒲川乡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蒲川乡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7,095,864.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95,864.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全年总收入减少6,901,322.36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转移性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蒲川乡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6,608,683.52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6,837.52元,占总支出的63.43%;项目支出9,731,846元,占总支出的36.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0,318,991.75元,主原因是上级转移性收入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76,837.52元。与上年对比增2,208,887.65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有新进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31,846元。与上年对比减支12,527,879.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以前年度工程15年已基本竣工决算,2016年新项目还在招投标阶段,16年项目款还没有及时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蒲川乡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47,783.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1%。与上年对比36,300,675.27对比减支11,552,891.75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未竣工不能及时报账及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48,90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8%。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社区及基层党委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民兵(预备役)建设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4,15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地方治安管理和司法调解等支出;
5、教育支出1,232,1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只要用于中学运动场建设及其他教育发展经费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7,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管理、文化站免费开放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9,9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2%,主要用于农村低保、五保人员供养、抚恤等民政支出及公墓建设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6,5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支出、职工政策性的养老保险及地方卫生院建设;
9、节能环保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创建专项工作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33,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4,860,49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4%,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管理经费、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支出;
12. 交通运输支出57,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管理支出;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1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4,084,4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6.51%,主要用于政策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蒲川乡政府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8,905.19元,完成预算的20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852.38元,完成预算的38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1,052.81元,完成预算的166.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时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限制,只能低于去年的预算数,且年初财力比较弱,预算比较少,导致2016年预算数严重不符合当年三公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6,099.7元,下降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73.31元,下降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726.39元,下降8.3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和差旅费、招待费等公共性。消费性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勤俭办事的观念,有效减少了损失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852.38元,占30.83%;公务接待费支出601,052.81元,占69.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852.3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852.3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外出开会,下村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1,052.81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01,052.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及各项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蒲川乡政府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6,661.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655.51元,主要原因是16年增加了公车补贴,公车补贴列入其他交通,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基本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
附件【决算公开表.xls】